为尽快改善乡村面貌,近年来,广东省大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前进展如何?笔者11月28日从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获悉,根据省人大环资委提交审议的《关于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我省正加快农村环保工程建设,其中39个县已动工建设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并运营镇级垃圾转运站1807座,村级垃圾收集点约21.6万个,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在村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根据报告披露,省政府连续两年将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进行重点督办,下发督查通知书,督促工作进展滞后的地市加快建设。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惠州、江门、肇庆等15个地级市共72个县(市、区)全面推行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至今年9月底,72个县(市、区)中,39个已动工建设,其中1个县完成建设任务。
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目前,全省共建成和运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123座,镇级垃圾转运站1807座,村级垃圾收集点约21.6万个,基本形成“县处理、镇转运、村收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
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57个县(市)有12个已编制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45个正在编制;全省5240个行政村已编制完成村庄规划,2269个行政村的规划正在报批,5021个行政村的规划正在编制。
但报告认为,我省村庄规划仍存在覆盖率不达标、“落地难”等问题。截至2017年底,全省村庄规划覆盖率为61.39%。报告建议,应加快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进度,确保“2018年年底前实现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全覆盖,2020年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
此外,调研组认为,目前我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仍比较滞后。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19.07%。报告认为,为加快相关设施建设步伐,应当简化农村环保设施建设报建程序,对农村污水、垃圾、厕所等环保设施建设要实行有别于城市建设项目的报建程序,优化缩短办事流程,减免办事费用。同时制定农村小型环保设施报建的简易程序,解决农村环保设施“落地难”问题。(记者 骆骁骅 通讯员 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