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报道:全省首创!平潭为回迁安置户发放不动产权证

   2018-12-01 人民网820
核心提示:原标题:全省首创!平潭为回迁安置户发放不动产权证据福建日报APP新福建报道,“终于拿到证书了,我心里头踏实多了,感谢政府的
原标题:全省首创!平潭为回迁安置户发放不动产权证

据福建日报APP新福建报道,“终于拿到证书了,我心里头踏实多了,感谢政府的好政策!”近日,家住平潭央城家苑(原竹园安置小区)的回迁安置户张华对记者说,手捧红色证书的他喜笑颜开,显得格外激动。

日前,平潭举行回迁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发放仪式,一共7套安置房的住户成为了首批受益者。据介绍,平潭是全省首个将安置房土地性质转换为国有出让土地,在被征收人完成安置后,能够自主将其以商品房的形式进行交易的地区。此次发放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全区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正式启动。

“安置之后,我对房屋户型、小区环境等条件都特别满意,就是着急领证。”张华说,在得到可以办证的通知后,他便立刻提交了相关资料,并顺利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本”。

据悉,在全区目前7个安置小区中,岚璟苑(原岚城安置小区)BCD标段和央城家苑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具备产权证办理条件,其余安置小区正在准备不动产首次登记的相关要件,不久后便可启动不动产权证发放工作。

“自平潭启动‘房票’安置以来,全区已安置5700户回迁群众,安置总面积达142万平方米,回迁安置房不动产证的交付,顺利解决了征收户的‘后顾之忧’,给居民吃下一颗‘定心丸’。”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薛学炳表示,安置户领到产权证,对未来平潭征迁工作的顺利推进,也能够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下一步,平潭将通过现场设点、“保姆式”服务等,加快推进各个安置房户主办理各类手续,尽快签约交房。交房之后,上述小区的安置户只需缴清欠款,缴纳维修基金,提供相关材料之后就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

(责编:陈蓝燕、吴舟)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全息元宇宙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