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榕城,党员干部们来到福建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跟随着讲解员的脚步,听取一个个典型案例介绍。
今年7月以来,省委按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有关要求,以省委原副书记、省政府原省长苏树林,省政府原副省长徐钢等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在全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省委书记于伟国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绷紧拒腐防变防线,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不断把管党治党引向深入。
以案为鉴,让“关键少数”受震慑
9月20日上午,一场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在省政府会议室召开。省部级领导,省直各单位、中直单位驻闽机构、省管企业、省属本科高校主要负责同志共400多人在主会场参会,市县区四套班子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在各地分会场参会,参会总人数达到1万多人。
大会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剖析苏树林、徐钢违纪违法问题,要求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做到严于律己、警钟长鸣。
省纪委监委从近几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梳理出27个典型案例,编印成《警示录》,发放给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将近几年查处的谢晶思、陈志强等10名省管干部的忏悔录,整理汇编成册,发放给在职的省级领导、省委委员和候补委员、省纪委委员、省直单位和各设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专题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关键少数’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风向标,突出‘靶向’警示教育,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用典型案件给党员领导干部敲警钟、鸣警笛,就是要教育和警示他们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以案明纪,警醒教育“绝大多数”
为将警示教育从“关键少数”向“绝大多数”拓展延伸,今年9月起,省纪委监委全面改版升级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将苏树林、徐钢、谢晶思、陈志强等34名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充实到展厅内。同时开设网上展厅,让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可以在线接受教育。
截至11月中旬,已组织省直各单位领导干部、重要工作岗位负责人和近三年新录用公职人员共86批4340人前往接受教育。
“我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长期以来对我的培养。我已经53岁了,真的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是百年身,心中无限悔恨……”展厅内播放着《谢晶思案警示录》教育片,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谢晶思泣不成声。
一桩桩触目惊心的腐败案例,一声声发自内心的含泪忏悔,深深触动了大家的心灵,敲响了拒腐防变的警钟。
在省委、省纪委监委的带动下,全省各地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汇编警示录、参加旁听庭审和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推动警示教育向基层延伸、向全体党员覆盖。
据统计,7月下旬至10月底,全省各地组织旁听庭审139场次,近万人次参加;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920批次,7万余人次接受教育;举办警示教育课6354场,参加人数达26万余人次。
以案促改,排“毒素”壮“筋骨”
以案促改的过程中,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和国有企业党建问题,也一并得到了整改。
“已经办理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的建设工程,不得申请变更……”针对4名业务骨干被移送司法处理、11人受党纪政务处分的重大案件暴露出的审批制度不够完善、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厦门市规划委在加强警示教育的同时,出台城乡规划实施规定,从制度上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滥用。
厦门市规划委法规监督处处长程静介绍说,以前有的建筑单位拿到许可证后还多次变更,容易出现漏洞。“现在,审批、竣工验收、处罚等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管控机制。”
省纪委监委专门印发加强案后整改的实施办法,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典型案件后,深入分析发案原因,认真查找发案单位在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督促发案单位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谢晶思被查处后,其任职过的单位,包括福建省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日报社、海峡都市报社、福建海祥房地产公司等单位积极抓好案后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不仅如此,我省还注重以点带面,努力巩固“改”的成果。比如,针对有关案件暴露出的国有企业监管问题,在省属国有企业开展“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投资参股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排查廉洁风险点8346个,并着手研究制定新的投资管理办法,设立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完善境外产权管理制度。
“强化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既要抓好‘警’这个基础,更要做好‘改’这一根本,切实把体内的‘毒素’排除掉,以达到‘强筋壮骨’的目的,不断净化政治生态。”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建日报记者 林蔚 通讯员 陈金来 陈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