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绿色建设技术和绿色建设产品、部品和构件纳入政府优先采购推荐目录,绿色建筑领域建设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这是日前省住建厅等六部门联合发文中提到的一条支持政策。根据该文件要求,将在财政保障、法规建设、项目落地、税收优惠、优质奖补、加分奖励等方面,为推进绿色建筑领域发展、提升城乡建设水平提供政策支持。
长株潭将打造省级绿色生态城区
近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推进建筑领域向高质量高品质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文件”)。文件要求,到2020年,实现市州中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100%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市州中心城市绿色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为30%以上,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应各建设1至3个高标准的省级绿色生态城区。
根据文件规定,包括长沙在内的部分地区,自2019年6月起,新建、改扩建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社会投资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位于生态敏感区、核心景观片区及区位优势明显、具有突出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项目,应当按照二星级绿色建筑及以上标准进行建设。
相关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推荐目录
文件还要求,将研究推动出台《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整合现行有关政策,建立并完善新建项目全过程的“绿色”把关制度,从法规制度上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领域规范性发展。各地应制定绿色建筑领域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在项目立项审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施工许可和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落实各项绿色建筑领域建设要求。各地根据实际,将绿色建设技术和绿色建设产品、部品和构件纳入政府优先采购推荐目录,绿色建筑领域建设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
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研发机构研究开发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对绿色建筑技术产业基地企业,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对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率达到50%及以上装配式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低能耗建筑以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小区,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奖补。(记者 孙占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