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把抓好督导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要政治任务,抓实实抓。10月21日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新增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1件91人,立案审查调查33件4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通报8批11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件。
明晰思路,把准方向。中央督导组督导福建省工作通报对接会后,省纪委监委针对反馈涉及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思路。中央督导情况反馈会后,又对思路深化拓展,制定整改“施工图”,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担任“施工队长”,违纪查办组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切实把整改思路转化为具体行动。
细化方案,挂图作战。制定《落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4督导组督导福建省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分工意见》,主动认领3个方面13项任务,每项任务均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整改时限,整改情况实行“一旬一报告”。对照督导组移交的《整改问题清单》《问责建议清单》,以及整改分工意见内容,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挂图作战,倒排时间节点,逐项对照检查,强化跟踪督办,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健全机制,落实举措。针对督导组指出深挖彻查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重点问题,建立完善机制,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挂钩联系机制。按省委统一部署,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挂钩联系仙游县,11月上旬赴联系点督导调研,提出“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深化思路举措,全面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问题整改,切实补齐短板;深挖彻查‘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深切回应群众关注,夯实基层基础”等五方面具体要求。联点包案机制。违纪查办组领导小组成员挂钩14个市(县、区)纪委监委,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案件提级办理机制。对中央督导组指出的涉黑涉恶和涉案人员多、范围广,作案时间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督促有关设区市纪委监委提级办理。重要线索督办机制。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对已查处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逐案筛查;选择部分社会关注度高、影响恶劣的黑恶案件涉及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综合研判、精准识别,由省纪委监委组织开展挂牌督办,目前,已挂牌督办4批147条重要线索。
问责倒逼,推动真改。实行“一案三查”,既查处涉黑涉恶的党员干部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又追查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还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坚决纠正表面整改、虚假整改、一时整改,坚决查处在整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选择部分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举一反三,常态长效。着力在扩大督导成果、用好督导经验、形成督导常态上下功夫,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选择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重点督导、专项督导、“面对面”督导。注重探索从日常监督、信访督办、巡视巡察、专项治理、问责追责等工作中寻找推动专项斗争的结合点,实现工作融汇贯通。督促有关地区和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以案促改、综合治理,查找问题症结、堵塞漏洞,特别是在切断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利益勾连方面加强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记者 何祖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