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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云南省财政厅负责人解读深化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06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云南省财政厅负责人解读深化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财政的钱如何更好地用之于民?这是财政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也是公众关

原标题:云南省财政厅负责人解读深化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

财政的钱如何更好地用之于民?这是财政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也是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

日前,我省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九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如何管好用好财政的钱。近日,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岩松就《意见》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财政预算管理和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云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明确了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云南省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发挥财政职能职责和治理作用的迫切需要;是深化我省财税体制改革,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制度保障;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新时代云南跨越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的必然要求。

问:《意见》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意见》以目标、问题、绩效和法治为导向,在全面总结近年来预算管理改革取得成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创新预算管理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预算管理效能,防范财政风险,实现有效监督,提高资金效益,建立与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促进云南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意见》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全面规范,公开透明;标准科学,服务发展;依法理财,约束有力;绩效管理,效益优先。

问:云南将如何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中的矛盾和薄弱环节日益凸显,为有效解决预算编制和控制方式不够科学、预算约束力不强、项目支出前期工作和项目库建设粗放、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意见》对预算管理职责、预算收支、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项目库建设、预算绩效管理、债务管理等关键节点、重要环节等作出明确规定,从九个方面深化推进预算改革:

一、构建现代预算编审体系。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原则,切实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建立财政资金“能进能出”的决策机制,彻底打破“基数+增长”的编制方式,实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与部门履行职能、绩效管理、支出进度、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四个挂钩”机制。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涵盖所有财政资金的全覆盖绩效管理体系,形成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等构成的全方位绩效管理格局,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全过程绩效管理系统。

三、切实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坚持把发展实体经济作为现代财源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用好财政税收增收留用、以奖促增政策,狠抓财源培植和税收依法征管,优化财政收入结构,降低非税收入比重。

四、完善预算决策分配机制。明确重点支出预算安排的基本规范,将定额标准作为预算编审、执行和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无明确依据且未细化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从根本上破除财政专项资金各自为阵、零星分散、结构固化、效益不高的问题。

五、不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人大批准、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部门需新增的零星支出事项,一律通过统筹部门年初预算、调整支出结构予以落实,不得申请追加,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对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和地区,适当压缩次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

六、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保障激励并重、更加注重激励的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州(市)、县级财政运行监管。

七、加快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建立适应新时代政府管理需要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实现从收付实现制向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双基础”核算体系的平稳过渡。

八、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要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对专项债券全过程财务收支核算管理,实现债券资金使用与项目管理、偿债责任相匹配,以及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相匹配,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九、增强财政信息公开透明。围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健全预决算公开机制,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问:《意见》的创新和亮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突出预算规范。依法规范预算管理关系,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原则,建立和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内控机制。实行零基预算,重点支出安排不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一切从大局和发展出发,科学配置财政资源,逐步取消部门间横向拨款,到2020年全部取消部门间横向拨款。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明确重点支出预算安排的基本规范。

二、突出预算统筹。加快推进统一预算分配权,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非税收入统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部门沉淀资金和不需使用的财政专户资金;收回事业单位改革后不应由财政保障的支出,分类处置资产资源;取消已到期、已完成预期目标、不适应新形势需要、可由市场调节、重复设置、使用绩效差的财政资金,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项目。

三、突出预算效益。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全过程绩效管理系统,以更好地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切实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四、突出预算管理。建立全省统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项目库管理系统,所有列入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和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择优选取,所有财政资金下达必须与项目库挂接。细化项目预算编制,使用经济分类科目下的“其他”科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优化财政收入结构,降低非税收入比重,全省财政收入中税收比重要提高到70%,引导各级财政收入从数量型向数量与质量并重转变。

问:如何把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深化预算改革、加强预算和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健全省、州(市)、县(市、区)财政上下联动、财政与预算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直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管理能力和水平。省政府督查室要进行督查考核。强化人大、审计和财政监督,对发现资金使用效益低下、项目实施缓慢、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滥用公共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发现一起,坚决处置一起。(杨抒燕)

(责编:徐前、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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