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太占医院床位三年半拒不出院 法院协调将其送回家
据《劳动报》报道,年过七旬的陈阿婆在就医过程中与徐汇区中心医院产生了纠纷,早已经符合出院条件却拒绝离开,在医院一住就是三年半。日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了这起特殊的案件。执行法官将陈阿婆安全送回家,并与街道、医院等部门妥善协调好陈阿婆出院后的相关事宜。
2015年2月至5月期间,陈阿婆在徐汇区中心医院康复科5次住院治疗,入院诊断是“右侧脑梗塞后,左侧肢体运动感觉功能障碍;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冠心病、阵发性房颤,心功能3级”等。同年5月14日,陈阿婆又住进天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期间发现左股骨颈骨折。陈阿婆及女儿认为,是徐汇中心医院在康复训练过程中的牵拉措施,导致老人股骨颈移位严重、股骨错位严重,直到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才发现这一情况。
2015年6月,陈阿婆再次入住徐汇中心医院康复科。根据病史记载,6月15日,医院告知家属老人病情稳定,可以出院,并告知了欠费情况,但是家属拒绝在出院通知书上签字。截至2017年6月16日已累计发生医疗费21万余元,其家属仅在入院时预交5000元,其余费用一直未付。因陈阿婆拒不出院影响了医院床位的正常运转,2017年医院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阿婆支付拖欠的医疗费,迁出医院康复病房。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阿婆病情已稳定,并不需要住院治疗。且长期占据床位拒不出院,对医疗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如若其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造成人身损害,可另行主张权利,但不能以此作为拒不出院的理由。今年1月,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医院诉讼请求。但在判决生效后,陈阿婆一家仍然置若罔闻,瘫痪在床、存在认知功能障碍的老人依旧住在医院病房里,并且每天还在产生医疗费用。
医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经了解发现,陈阿婆住所只有十平方米左右,其丈夫也患有中风偏瘫等疾病,且两位老人收入不高。执行法官多次与居委会、街道、医院协商,积极联系养老院帮助解决老人的后顾之忧,并且与医院保持密切联系。院方也制定了后续的保障方案,将派出工作人员指导和协助老人家属做好过渡期内的护理服务。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和医护人员密切关注两位老人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医护人员最终顺利将陈阿婆送至住处,并详尽告知后续用药时间、药量等注意事项。法院努力在案件执结的同时给予老人人文关怀,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