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发布 确定3个重点治理区
《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发布
●目标分3个阶段,治理确定3个重点
●到2035年,建设美丽洞庭湖目标基本实现
国家发改委网站今天发布,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7部门印发《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简称《治理规划》),为未来一个时期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给出基本依据。
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规划区范围为27.16万平方公里,包括洞庭湖流域以及洞庭湖区湖北省荆州市江北部分,其中洞庭湖区6.05万平方公里。
《治理规划》明确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远近结合,突出重点;水陆并重,河湖共治;空间管控,分区施策。
《治理规划》分3个阶段提出了具体目标:
到2020年,洞庭湖区城乡供水安全能力进一步提高,富营养化程度下降,规划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生态系统功能有所改善。
到2025年,洞庭湖区城乡供水安全全面保障,规划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生态系统良性发展。
到2035年,洞庭湖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水安全保障要求相适应,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规划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部达标,建设美丽洞庭湖目标基本实现。
对于到2020年要实现的近期目标,《治理规划》给出了细分指标。
根据目标和任务,为进一步突出重点,《治理规划》划定供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3个重点治理区,并明确治理方向。(记者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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