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惩违法犯罪 捍卫法律尊严
日前,山东省公安机关依法侦办一起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对极少数打着“退役军人”旗号组织非法聚集事件,实施严重暴力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连日来,广大干部群众纷纷表示,极少数人实施的暴力袭警、打砸车辆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了严重人身伤害和重大经济损失,对公共秩序造成重大危害。坚决支持对其进行依法处理,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事件发生当天,山东平度市民张锡清正在现场,亲眼目睹了事件造成商铺关门、交通受阻,他愤慨地说:“这些人不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了百姓生活,而且公然袭击警察,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张锡清认为,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成为侵犯他人权益、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理由。触犯了法律,不仅权益得不到维护,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任何藐视国家法律,挑战执法权威的行为,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坚决反对。”重庆市垫江县鹤游镇石鼓社区党支部书记夏于平说,我们应该自觉提高法律意识和辨别是非黑白的能力,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陆军某部干部程成说,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用实际行动做到了退役不褪色、转业不转志。那些极少数打着“退役军人”旗号的违法犯罪分子,严重损害了退役军人形象,我们坚决反对这种践踏法律,破坏法治的恶劣行径。
在互联网上,网友们纷纷谴责极少数人打着“退役军人”旗号,从事暴力违法犯罪的行径:无论穿不穿军装,在不在部队,人民子弟兵始终都是“最可爱的人”,退役军人形象不容玷污。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无论是维护合法权益,还是表达利益诉求,都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公安部门这一举措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意愿,捍卫了法律尊严。”江苏法之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庄志明表示,这次依法处置让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绝对没有法外之地和法外之人。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街文苑楼居委会社区工作者穆宁说:“这种打着‘退役军人’旗号进行打砸的行为,严重抹黑了军人群体,有任何问题、任何诉求都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去反映。”
退役军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前不久,20位“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向全社会发布,赢得了广泛赞誉。他们不忘初心本色,创造精彩人生,成为引领奋斗创业的时代标杆。
“‘退役军人’是我们的荣誉称号。”入选“最美退役军人”的吴惠芳,2005年自主择业回到家乡江苏省张家港市永联村,现在是该村党委书记,他动情地说:“曾经穿过的橄榄绿,是我们永远的骄傲。如今告别部队,我们也会秉承军人的信条,为国奉献、为民服务,模范遵守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立起遵纪守法的好样子。”
“不论是在部队还是退役,我们都把维护军人的荣誉视为生命。”2007年,谢清森从部队转业,在济南与7名战友创建了一家安保公司,经过十几年的发展,2万多名员工中有近8000名退役军人,业务扩展到了海外十几个国家。
谢清森说:“我们广大退役军人要更好团结起来,投身创新创业时代潮流,用建功立业的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回报人民,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昂扬风貌。”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
《 人民日报 》( 2018年12月11日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