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1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5%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11月份,福建省CPI总水平同比上涨1.5%,涨幅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
其中,城市上涨1.4%,农村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1.7%,服务价格上涨1.2%。此外,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全部上涨,即食品烟酒类、衣着类、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医疗保健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分别上涨2.0%、0.1%、1.3%、0.3%、1.7%、1.7%、1.9%和0.6%。(记者 郑晓丹 通讯员 孔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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