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省新 核备办法 明年1月1日 上线
●体现山西特色,赋予承诺制改革法律地位
●对标先进一流,各环节整体时限压减40.2%
12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主任姜四清、省司法厅副厅长李云涛深入解读新出台的《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相关部门将遵循《办法》依法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和备案管理,这对我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是政府对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项目履行管理职责的第一道关口,是执行产业政策、优化产业布局、防控项目风险、调控投资运行的重要抓手。《办法》遵循国务院核备条例,对我省核准备案工作作出了统一制度安排。
与过去相比,新出台的《办法》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改进优化,主要体现在“放管服效”4个方面。放的方面,就是大力度简政放权;管的方面,就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的方面,就是优化服务载体、提升服务水平;效的方面,主要是压缩办理时间、实现高效率。
姜四清介绍说,《办法》的改进优化,明晰了政府市场边界,充分落实了企业投资自主权,有利于规范政府履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办法》对标先进一流,与国家相比,我省核准各环节整体时限压减40.2%。与已出台核备办法的20余个省份相比,我省时限整体做到了全国最短,比如,核准时限,我省为15个工作日,其他大多数省份均为20个工作日;评估时限,我省为20个工作日,其他大多数省份均为30个工作日。
承诺制改革是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一项重大改革,是营造“六最”营商环境的突破口。在进一步改进优化的基础上,《办法》第三十一条专门对承诺制改革作了规定,赋予其法律地位,即“备案类项目推行承诺制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承诺制改革方案,办理项目报建审批手续。”这是最能体现山西特色的条款。(记者 冷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