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8时,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挂牌成立。
近几天,一个崭新的政府工作部门在济南市、县(区)两级组建成立。13日,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正式组建,标志着“一枚印章管审批”的全新审批模式正式开启。14日,济南市市中区、历下区两个区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挂牌成立。15日,槐荫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挂牌……
在这个政府新部门挂牌的背后,几十个部门的组织架构以及济南市的审批模式,都将随之发生改变。可以预见,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成立将为济南“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打开空间,让企业和市民办事更加便利。
从“物理整合”
到“化学融合”
“无论线上、线下都要实现‘一次办成’目标。”在今年6月20日召开的济南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上,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忠林对发展环境的优化提出了这样的要求。要实现这一目标并不容易,需要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需要对办理时限压缩再压缩。
“仅在2018年,济南市市中区的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总承诺事项,相比总法定承诺时限压缩了4899个工作日。”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说。这只是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市民办事的一个缩影。为了让市民办事更便捷,济南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将各个单位的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处室,并将各单位的审批处室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让市民办事不用来回跑。
但这种集中,还是没有从根本上打通各个部门之间的壁垒。“从过去的跑多扇门变成进了一扇大门还有若干小门。”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王静打了这样一个比方。
在这种模式之下,审批流程的优化和审批时限的压缩,已经接近极限,如何能让审批再提速,让市民办事更便捷?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成立便让这些成为可能。
“过去,各个部门派出人员到政务服务中心分别办公,这是一种物理整合模式。”济南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说,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之后,济南的审批服务将由单纯的物理整合变为化学融合为主和物理整合为辅相结合的方式。待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事项和人员编制划转完成后,将负责直接实施原由市发改委等27个部门承担的190项行政许可事项,占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的65.5%。此外,还划转了81项关联事项,实现了化学融合。“可以说,基本做到了市民需要办理的大多数行政许可事项,这一个局都负责。”济南市编办行政机构编制处副处长杨同斌说。
“对于划转条件尚不成熟的行政许可事项暂不划转,有90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10项仍在原部门服务大厅办理。”杨同斌说。这些事项,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组建运转一段时间后,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另行研究提出划转意见,按程序办理。而这些,便是继续实行的物理整合的部分。
从“并联”到“串联”
让审批形成链条
13日上午,济南市民王先生到济南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准备开办一家个体餐饮店。经过短暂的等待,王先生就在市场监管局的窗口办理完毕营业执照。拿到营业执照后,他还需要到食药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在从网上提交材料,再等待现场勘验,到最终拿证,只需要十个工作日左右。
在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后,再来办理相同业务的市民,体验的将会是不同的流程。“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办事群众只需要明确办理事项,在窗口或者网上递交材料,我们会为其完成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一系列流程,最后市民只需要来取证即可,甚至还可以选择免费邮寄到家,真正实现‘零跑腿’。”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从内设机构的设置上,也可以看出济南梳理出来的审批链条。据济南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具体的审批业务处室来看,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一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二处、城市管理项目审批服务处、经贸商事项目审批服务处、社会事务项目审批服务处、食药卫计项目审批服务处、交通环保项目审批服务处、勘察服务处。“过去散落在各个单位的审批职能,在这里被重新建立联系,形成了一个个的链条。审批从‘并联式’变成‘串联式’,从而让审批再提速。”
“不仅方便了市民办事,在管理方面,这种模式相对于原审批部门向政务服务中心派驻工作人员的方式也有着明显的优势。”杨同斌说,从已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其他城市情况看,这种模式可以克服过去办公场所集中时所存在的人员组织管理、业务流程再造、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缺陷。
“对于我们的管理服务提升来说,肯定是一个利好。”在成为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之前,王静是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在过去的管理模式下,政务服务大厅内集中的都是各个单位的窗口,作为管理部门,政府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对这些窗口的管理大都集中在服务态度、作风建设等方面。“从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角度,对于一些审批事项,我们想提速提不了,环节想减减不了,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也解决不了。”而在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之后,原来各个单位的窗口成为一个单位的不同处室,曾经的部门各自为政,不能协同一致的情况自然随之消失。
打破“审管合一”
遏制审批权滥用
“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成立,将分散在不同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权,由一个部门承担,打破了‘审管合一’格局,群众办事流程更加简明、便捷。”济南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从预期效果上看,长期以来“以审代管”、审管不分、监督缺失、审批权滥用的弊病将得以有效改观,“运动员、裁判员”身份也会得到明晰,形成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而又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
“但是这种审和管的分离,如果不能有效衔接,也有可能形成一些真空地带,这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济南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教授吴学军说。
对此,济南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对集中许可权,并没有取消或废止业务主管部门的许可权,“相对集中”是权力履行的集中,不是业务主管部门固有职权的“消失”,这是必须明确的一个基本概念。该负责人表示,既然还是业务主管部门,就必须同时肩负监管责任。对这个问题,省里《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
而部门监管的顺畅进行,济南市目前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基础。“从2016年来,济南着手建立了事中事后监管服务系统,逐渐形成了数据大归集、平台大联通、功能大提升、信用大约束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格局。”杨同斌说,结合行政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济南的各部门建立了633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措施和程序。
“我们在拟订方案时,也对审批与监管的问题进行了重点研究,并且明确了保障措施。”济南市编办负责人表示,通过建立由市长任召集人的行政审批服务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业务协同机制、审管互动机制、审批监控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引导部门将工作重心转变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彻底解决长期存在的“审管不分”“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的问题。(刘雅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