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出台履行监督责任“五抓五重”25条举措
日前,福建省纪委印发《关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深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以深化实践“五抓五重”为主线,明确提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25条举措,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7年7月,省纪委提出落实监督责任“五抓五重”要求,即抓日常监督,重在落实抓早抓小;抓审查调查,重在加强自办案件;抓责任追究,重在做到失责必问;抓标本兼治,重在推动建章立制;抓自身建设,重在坚持严管厚爱。此举有力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能定位,精准有效履职。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省纪委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如何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进行再研究、再细化,并出台该《意见》。
《意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既立足纪委监委长期履职需要,又关注当前重点任务,从日常监督、审查调查、责任追究、标本兼治、自身建设等方面展开,分为全面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一以贯之正风肃纪反腐、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织密扎牢制度笼子、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等五个部分,详细列出25条履责清单,使监督责任可执行、可检查、可整改、可追究。(记者 林蔚 通讯员 肖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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