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级打非工作人员深入非法集资高风险领域和机构一线,展开现场行政核查工作,力争将各种非法集资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记者了解到,我市相关监管部门及早下手,着力加强了对我市相关不法行为的稽查、监管和打击力度,早早为广大市民群众筑起了防范和打击“购物高额返现”类非法行动的防线。记者从西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相关部门近年来先后成功处置了陕西善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及陕西四海盛通涉嫌非法集资等案件和线索。
陕西善合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合集团),从表面看是一家坐落于西安市文景路凤城十路十字东北角智慧国际B座19层的“多面型”企业——集团下辖西安注册的陕西善友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友汇”)、百年汇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西安班雅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子公司,其中多数属于无实际经营的“壳公司”。
2016年12月,相关部门经核查发现“善合集团”经营模式有非法集资嫌疑,公安经开分局随即立案侦查。经侦查发现,善合集团的经营模式主要围绕“善友汇”名下善友汇商城开展,以购买其公司虚拟产品“六合蜂”等蜂系列(小蜜蜂、大黄蜂、蜂王、六合蜂)产品为主,通过招聘大量业务人员及大型推广会形式进行宣传,以高额返券为诱饵收取客户预付消费金。公司以客户投资金额三倍左右数量给客户进行返券,消费券按约定返还月份每月平均返至会员平台账户内,会员通过个人在该平台注册商家或在业务员指定平台商家进行虚假交易消耗返券,形成消费券产生交易的假象后,公司根据与消费发生的商户协议约定的结款周期,按不同比例(1.结款周期为7日的返还券面价值80%现金;2.结款周期为15日的返还券面价值85%现金;3.结款周期为30日的返还券面价值90%现金;结款周期为60日的返还券面价值100%现金;)将资金以货款名义返还商户再进行分配,完成客户以券套现。
经查,善合集团以“善友汇”分公司名义,在全国13个省、27个城市设立34家以专职开展上述业务的分公司(西安市6家、省内其他城市9家、外省市19家),并形成以西安、成都、苏州、大连为重点公司的西北、西南、华南、东北大区域性公司。审计初查后,公安机关对善合集团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刑事拘留、监视居住、网上追逃等措施;对案件涉及的善友汇商城后台数据进行提取固定;对涉案办公场所依法进行查封。
2017年12月,在我市常态化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过程中,一家名为陕西四海盛通贸易有限公司的企业,进入了区、市两级打非部门的视线。该企业在灞桥区某楼宇中开设了一间商铺,悬挂“易商通专卖商城体验店”门匾,店堂广告涉及有“共享经济”等宣传字样。店铺外间有货架若干,摆放有日用百货、食品、小家电、服装等商品,所有商品未明码标价;内间有用于电商易商通网上订购的办公电脑一台以及投影设备一台。根据其店内的宣传彩页内容,在其公司团购订单5000元后,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一种可直接获得价值15000元的产品,此方式“投资回报率”达到200%;另一种,获得价值5000元的商品外,其余1万元商品通过平台寄卖,按周返还的形式,还可获得8000元的利润,“投资回报率”达到160%——这种交易看起来十分“诱人”,事实上却充满了可疑的气息。
面对疑点,执法人员当即展开调查。该企业负责人称公司是易商通环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会员单位,在此开店是为了发展商城会员。办理会员吸纳的资金直接通过网络转给易商通环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易商通环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返点、服务费”的形式为该企业支付费用。店内商品用于会员积分兑换,但兑换方式和价格未在店内公示。对于执法人员“如何保障群众资金安全”的问题,该企业拿不出任何实际保障措施,只能以“投资有风险,你信了就弄,不信可以不弄”的说法敷衍答复。
针对西安已有部分群众注册了易商通平台会员,极易发生履约风险,我市各级打非人员立即展开行动。一方面,公安部门积极进行前期侦查,连续十余次上门开展工作检查,严肃要求其法人合法经营,对该涉非企业的非法经营形成威慑;同时,为避免不知情群众上当受骗,打非人员在该企业经营场所外部广泛张贴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彩图、组织人员面向各界群众开展多次现场宣教和座谈活动、向周边群众广泛发放告知函,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引导大家远离非法集资。记者发稿时获悉的最新情况显示,目前我市公安部门已着手处理该案件。
另据了解,西安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此前还曾对“陕西××科技公司”的“零元购车”模式进行了相关调查。
“从最新情况看,不法分子非常‘善于’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平台,花样翻新地布下种种吸金陷阱。但从根本上看,高额返利平台营销模式的本质不会变,大多是用后加入会员的资金支付先加入会员的返利,也就是‘借新还旧’,极有可能涉嫌传销或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一旦资金链断裂、后续无人投资,则骗局难以持续,极易使参与者蒙受经济损失,存在巨大风险隐患。”西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和消费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大家应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认清陷阱,自觉抵制、拒绝参与、主动远离,防止受损。对已经参与的应尽快脱离此类活动,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