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福建 » 正文

全球报道:福州四城区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租赁补贴标准确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22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福州四城区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租赁补贴标准确定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等四城区租赁住房保
原标题:福州四城区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租赁补贴标准确定

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等四城区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租赁补贴发放标准昨日公布,发放标准适用期限为未来3年,即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据了解,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768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住房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8〕193号)规定,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会同市物价局,委托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城区39个公租房小区周边住房市场平均租金进行评估,并确定适用未来3年的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经评估计算,公租房小区周边住房市场平均租金为24.8元/平方米/月,福州市四城区A型公租房保障对象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的70%发放租赁补贴,向上取整确定补贴发放标准为18元/平方米/月;B型社会租赁房保障对象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的40%发放租赁补贴,向上取整确定补贴发放标准为10元/平方米/月;C型社会租赁房保障对象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的30%发放租赁补贴,向上取整确定补贴发放标准为8元/平方米/月。(福州晚报记者 李锦清)

(责编:陈蓝燕、吴舟)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