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省出台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
今后三年,如何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12月6日,记者从省扶贫办获悉,日前《关于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公开发布。《实施意见》从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措施和加强统筹协调等方面,为我省今后三年脱贫攻坚工作制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是决战决胜今后三年脱贫攻坚战的纲领性文件。
省扶贫办副主任张建成介绍,《实施意见》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政策连续性。与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全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相衔接,在继续实施脱贫攻坚八大工程二十项行动,保持现有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的同时,从责任体系、工作体系、投入体系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二是重点指向性。聚焦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和深度贫困人口。三是措施针对性。突出分类指导,集中攻坚深度县、打造脱贫特色县、巩固提升摘帽县;精准发力,聚焦政策措施到村到户、基础设施补齐短板、脱贫质量夯实基础、扶志扶智扶德精神脱贫等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统筹开发式帮扶和保障性扶贫,一策为主,多策跟进,提升脱贫质量成色。
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是这场硬仗中的硬仗。《实施意见》明确,一是聚焦深度贫困县,改善发展条件、加大政策支持、落实“一县一策”;二是聚焦深度贫困村,全面完成整村搬迁;三是聚焦特殊贫困群体,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举措。
脱贫攻坚越往后难度越大。今后三年,全省还有90万贫困人口需要脱贫。为此,《实施意见》提出,要从特色产业、易地搬迁、培训就业、生态补偿、教育、健康、精神扶贫等七大专项工作方面,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
在加强和改善党对脱贫攻坚的全面领导方面,《实施意见》强调,省委、省政府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市县党委、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贫困县党政正职每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专项扶贫“双组长”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专项扶贫工作。实施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改进约谈市县领导方式,开展常态化约谈。
省扶贫办主任刘志杰表示,经过连续两年多的奋战,我省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贫困人口分布和扶贫格局也随之发生变化,脱贫攻坚思路举措需要从注重扶贫数量向更加注重扶贫质量转变,从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与保障性扶贫并重转变。(记者郭民民 赵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