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1月,福建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39起,处理285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60人。
元旦、春节将至,为严明和重申纪律要求,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节日病”,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省纪委22日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
漳州市诏安县城乡规划设计室主任谢堂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月至7月,谢堂辉为与同事联络感情,先后5次组织沈某等同事到餐馆聚餐。每次聚餐后,谢堂辉都安排沈某先出资垫付并由餐馆开具发票,发票经谢堂辉审批后在设计室报销,合计4420元。2018年11月,谢堂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相关费用。
三明市将乐县电大工作站站长王立生等人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4年5月,王立生担任将乐县水南中学校长期间,带队赴宁夏支教考察。考察结束后,经王立生提议,一行四人于2014年5月23日至25日前往四川省成都市区及当地多处知名景点游玩。绕道旅游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合计7841元,于2014年6月经王立生审批同意后在水南中学财务核销。此外,王立生还利用职便,在水南中学财务违规报销本次公务出差期间应由个人支付的市内交通费、餐饮费等费用合计7199.6元。2018年10月,王立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相关费用。
龙岩市新罗区江山镇党委书记杨山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问题。杨山在担任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镇长期间,于2014年7月至11月,先后三次使用该镇政府公车办私事,并用该车对应油卡在途中加油,费用合计1128.98元;于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先后四次使用该镇政府公车对应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费用合计1204.74元。2018年9月,杨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相关费用。
闽东日报社印刷厂厂长杨国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4月至2017年12月,闽东日报社印刷厂在绩效工资额度以外违规向职工(含部分退休职工)发放过节费、年终奖金、高温补贴、误餐补贴、职务补贴等津补贴,合计694972.11元,其中杨国平本人领取40000元。2018年11月,杨国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缴违规领取的津补贴。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原正处长级干部邱经良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春节前,时任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管委会正处长级干部邱经良先后多次收受辖区内多家公司、企业赠送的过节费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合计423117元。此外,邱经良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11月,邱经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并取消退休待遇;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集中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持续正风肃纪的禁令,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铤而走险、顶风违纪,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其不良影响,损害党的形象。深刻表明“四风”问题积习甚深、严峻顽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续纠正“四风”一刻不能停歇。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体现廉洁过年的“头雁效应”。(记者 林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