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西安市政府出台《西安市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扶持政策》,鼓励创意农业、循环农业、特色农业,积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激发田园综合体建设活力。
各类专项资金
优先向田园综合体倾斜
按照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的要求,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在特色产业培育、土地供给保障、财政资金扶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探索体制、机制、政策、制度、模式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举措,鼓励创意农业、循环农业、特色农业,积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激发田园综合体建设活力,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市级财政用以扶持农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平台和新农村(农村社区)建设等专项资金,优先对接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对列入全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名单的,市财政给予创建田园综合体的区县引导资金100万元。各市级部门管理的各类专项资金(有明确用途、性质等限制除外),优先向田园综合体倾斜。市内招商引资、新建产业项目,符合田园综合体主导产业定位的,优先落户田园综合体。支持田园综合体主体项目以打包形式纳入市级重点项目扶持范畴。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建立田园综合体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
田园综合体用地
优先列入土地供应计划
村镇规划编制时应安排乡村振兴的产业用地指标,并考虑田园综合体规划建设需求。在编制和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田园综合体用地,为田园综合体建设发展留足空间。下达土地年度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时,对田园综合体予以倾斜保障。田园综合体用地优先列入土地供应计划。
盘活存量土地,优先利用塬地、坡地,对低效用地实施再开发,用活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建设田园综合体。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符合村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
鼓励利用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和“四荒地”、厂矿废弃地、砖瓦窑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废弃加油站、废弃护林地、农林场荒废居民点、村庄空闲地等,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产业,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投融资支持
“产业基金”运作模式
田园综合体建设主体多元,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广泛多样,要通过财政撬动、贴息贷款等模式,支持金融机构、国有投资公司通过“产业基金”运作模式,参与投资田园综合体建设,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与放大效应,引入更多的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田园综合体建设。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田园综合体的金融支持力度,为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经营生产提供具有针对性、便利化的融资服务。鼓励田园综合体内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及债券发行等方式融资,对在境内证券市场拟首发上市企业、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市场首发或实现融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非首发上市企业的奖励上浮30%。
同时,对企业通过境内证券市场开展再融资的,按实际融资额的0.2%给予奖励,最高130万元。对成功推荐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主办券商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鼓励区县采用PPP等模式开展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
人才政策
优先向田园综合体倾斜
鼓励田园综合体不断进行体制、机制、政策、制度、模式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列入市级创建名单的,允许进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先行先试改革,优先实施我市先行先试相关改革试验试点政策。凡申报创建中省田园综合体的,由市田园综合体办从市级创建名单中择优推荐。
以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民生项目为重点,进一步整合农林、统筹城乡、旅游、水利、交通、城建等部门资源,调整资金结构,重点围绕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和田园社区建设,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对田园综合体建设的投入力度。
同时,将田园综合体作为人才智力引进的重要平台,人才政策优先向田园综合体倾斜,优先引进田园综合体建设急需的人才智力。以田园综合体为平台引进的各类人才,同等享受市级各项人才政策,对急需的高端人才、特色人才,实行“一人一议”。加大对田园综合体主导产业从业人员的创业就业培训,并纳入政府培训计划。
据了解,该政策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与《扶持政策》同时出台的还有《西安市田园综合体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加强对各项目标任务的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尽快建成一批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记者 康乔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