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建设期最高资助1亿元、实验室研究方向应代表世界科技前沿动态并符合我市科技及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记者12月26日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组建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从遴选及组建、建设资助及资金使用、运行及管理、考核及评估等方面规范诺奖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以增强我市原始创新供给能力,提升科技创新质量。
组建诺奖实验室是我市强化基础研究、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造就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开展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的重要手段。《办法》提出,诺奖实验室研究方向应代表世界科技前沿动态并符合我市科技及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建设目标清晰明确,科研能力和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组建方案切实可行。
拟引进的诺奖科学家应符合什么条件?《办法》对此做了详细规定,包括拟引进诺奖科学家应仍活跃在科研一线,其优势研究领域应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符,原则上年龄应不高于75岁,身体健康,有意愿牵头组建并长期授权以其名字冠名实验室,且该实验室应为其在国内的唯一固定工作机构;拟引进诺奖科学家已与依托单位达成关于组建实验室的聘任协议,首个协议期原则上应为5年,且每年在实验室工作不少于30日;诺奖科学家核心科研团队应有较明确的引进计划,从市外新引进的全职高水平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办法》规定,诺奖实验室首个建设期原则上为5年,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咨询评议结果和实验室建设需要,形成最高1亿元首个建设期资助方案。
深圳诺奖实验室采取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管理方式,市科技主管部门每年对诺奖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详细了解科研工作的开展、诺奖科学家及团队到位情况等。同时在建设运行期内,市科技主管部门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评估组织对实验室进行专项评估、中期评估及验收评估,对评估效果不好的视情节轻重提出整改、暂停资助、终止资助、摘牌等处理意见。(记者 王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