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在深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推进大会上,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同时揭牌。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我市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深圳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不仅着力提升了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还有效激发了创新动能,硕果累累。截至2018年10月底,我市累计有效发明专利量将近11.8万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94件,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二(仅次于北京市);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超过1.4万件,连续多年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2018年前三季度,我市商标申请量达36.6万件,累计商标有效注册量高达92.3万件,继续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我市新能源和互联网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成为继西安市知识产权军民融合、珠海横琴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之后全国第三个知识产权运营特色试点平台,定位“国家知识产权金融创新”。
深圳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互联网、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密集度高,对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强烈。记者采访获悉,新成立的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认真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构建集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功能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平台。一是打造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二是提供更贴心的知识产权服务;三是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后期将根据产业发展状况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将快速审查授权机制拓展到其他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力推动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发展。
为确保深圳市在新一轮知识产权运营和质量竞争中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2016年,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牵头制定了《深圳市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提出在“十三五”期间我市将致力于“打造立足南方、覆盖全国、辐射全球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打造“1+1+5+N”知识产权运营“深圳模式”。
第一个“1”指的是筹建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打造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大平台;第二个“1”指的是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基金规模在20亿元左右;“5”指的是培育5家国家级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N”指的是培育不同类型(如交易、评估、咨询、投融资、保险、证券、互联网+、维权等)的知识产权运营新业态。
2017年9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我市签署《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圳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框架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国家级知识产权平台和项目落户深圳。2017年12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复同意深圳市建立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定位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试点筹建期1年。
据了解,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落户在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长富金茂大厦(CFC)第43层,共计建筑面积2325.49平方米。该中心将紧紧围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优势产业,构建知识产权运营生态圈。(记者李玫 李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