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山西 » 正文

全球报道:山西184家经营实体获“扶贫殊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山西184家经营实体获“扶贫殊荣”12月24日,记者从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获悉,山西新青林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184家经营实体被

原标题:山西184家经营实体获“扶贫殊荣”

12月24日,记者从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获悉,山西新青林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184家经营实体被认定为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此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培育,增强辐射带动贫困户的增收能力。

根据《山西省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管理办法》,省扶贫办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省级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工作,本着突出“优中选优、带贫益贫、程序规范、关注成长、控制规模”的原则,经企业、合作社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复审、省级组织专家评定,结合经营实体的审计情况、银行信用、纳税记录等方面的报告,公示后最终认定2018年度省级扶贫龙头企业105家,省级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79家,共计184家。区域覆盖我省所有11个地级市,其中忻州数量最多为37家,门类包括种养加综合类、养殖类、种植类、电商流通类、休闲农业类、非农业类。

《关于认定2018年度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要求,各级扶贫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财政资金、金融服务、项目安排、土地利用和税收优惠等方面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在贷款贴息、扶贫周转金使用等方面优先支持,优先安排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对带贫减贫成效突出的予以奖励;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积极履行扶贫责任,采用吸纳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流转贫困户承包地参与产业化经营、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等形式,让贫困户参与到产业就业中,通过订单采购、产品代销、委托加工、保护价收购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据悉,扶贫部门要对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状况、带贫益贫、利益联结机制、依法经营等方面实施动态监测,对不符合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的依据情节轻重,责其整改或取消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资格。(记者 李全宏)

(责编:张婷婷、白鸿滨)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