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 主城23个街镇昨起试点
1月1日,《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主城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相关企业,以及主城以外区县(自治县)党政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同时在主城区23个街镇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做得好有奖励
不分类投放将被罚款
据介绍,垃圾分类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的前提和基础。结合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实际情况,《办法》有九大创新并明确: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规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并有权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在法律责任中,单位和个人违反《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同时,《办法》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设有奖励措施:市、区县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主城23个街镇
试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
按照《办法》要求,到2020年,我市主城区实施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街镇比例将达到50%,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目前,主城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面开展,同时启动了23个街镇分类试点示范建设,分别是:渝中区化龙桥街道、上清寺街道、石油路街道;大渡口区新山村街道;江北区观音桥街道、江北城街道、观音桥商圈办;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渝碚路街道、小龙坎街道、联芳街道;九龙坡区二郎街道、渝州路街道;南岸区天文街道、涂山镇;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天生街道;渝北区双凤桥街道、仙桃街道;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两江新区人和街道、天宫殿街道。
扫二维码
识别住户垃圾分类情况
记者在分类试点之一的江北区金砂水岸小区看到,由智能垃圾分类可回收箱、有毒有害回收箱组成的智能垃圾分类回收设备,可通过二维码信息技术,建立一户一码实名制。
“通过改善小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向居民登记免费发放一个20升的厨余垃圾桶,赠送贴有二维码的绿色专用厨余垃圾袋,发放垃圾分类资料,并进行实名登记建立家庭环保积分账户。”江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人介绍,对于正确分类垃圾的住户,将给予一定的环保积分奖励,当积分达到一定额度后,可以兑换卫生纸、洗衣液、牙膏等生活用品,提高了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另外,小区每层楼的楼梯间,摆放了3个不同颜色的垃圾桶,清楚标注了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另外,在有害垃圾的处理上,小区4号门门口摆放了一个红色垃圾收集桶,保洁员统一收集后送专门的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重庆商报-上游新闻记者 李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