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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香港频道:香港反对派盲撑假难民 五年消耗49亿元公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18  来源:大公网
核心提示:图:酷刑声请案件过去五个财政年度消耗公帑达49亿元,对司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香港为处理免遣返声请(俗称“酷刑声请”),过去五

图:酷刑声请案件过去五个财政年度消耗公帑达49亿元,对司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香港为处理免遣返声请(俗称“酷刑声请”),过去五个财政年度消耗公帑达49亿元,部分“假难民”更滥用司法程序,以拖延兴讼的方式“赖死不走”,严重威胁社区治安。记者发现,曾协助“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的一间律师行,被指包办了香港三分之一的酷刑声请案件;反对派议员张超雄、毛孟静等亦一直鼓吹为酷刑声请者增加福利,全然不顾香港利益。现时仍有三千多宗酷刑声请者提出司法覆核的案件,数字持续增加的情况下,预料会对司法体系造成沉重负担。行政、立法、司法机关正寻求修例,希望堵截漏洞。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日前在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上提到,数目激增且庞大的酷刑声请案件,大大加重了法庭的工作量,对其他案件和司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他表示,司法机构会与律政司磋商,探讨适度修订法例的可行性,以提高处理这些案件的效率。

资深大状质疑滥用司法程序

2016年初,在一宗入境处对代号为BI和BH、来自巴基斯坦的酷刑声请申请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中,代表入境处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在庭上质疑,这类案件的申请人通常会以等候法援和法律意见、向入境处索取文件、检视终审法院判决等理由拖延时间,而法院处理这类案件的态度过於宽松,往往准许申请人在逾时一年多的情况下,仍可提出司法覆核,案件一般会等候数年才正式聆讯,令原本不可留港的人士利用时间差继续留港。余若海指,案中两名申请人均未向法院充分解释延误逾一年才兴讼的原因,其中BH更没有向法院披露,他其实早已有足够文件提出司法覆核,他们在取得法援前亦已得到律师协助,作为代表的帝理律师行更包办了香港三分之一的同类案件、对入境政策很熟知,因此法院不应准许他们逾期兴讼。

资料显示,帝理律师行现名为“帝理何律师行”。“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在申述时正是获得了帝理何律师行的协助。其间陈浩天一方亦被指不断玩花招拖延时间,一边藉香港外国记者会(FCC)的平台继续“播独”,一边又称不够时间看文件要延长申述期。帝理何律师行核心成员帝理迈与梁家杰等人共同创办了公民党,但曾是重要头目的帝理迈现已退党多年。

反对派促为声请律师调整酬金

立法会会议纪要文件显示,“跟进免遣返声请统一审核机制有关事宜小组委员会”去年5月21日的会议上,反对派议员朱凯廸曾引用帝理何律师行的意见书,质询政府会否考虑检讨在“为免遣返声请人提供公费法律支援试验计划”下的律师酬金等。

2016年4月,帝理律师行与多个反对派政团(如民间人权阵线、社民连)、立法会议员(如张超雄、毛孟静)联署,声称“香港的难民人口并不多,并没有所谓的难民危机”云云,并以“人道”之名对社会上提出的退出联合国《酷刑公约》、设置难民营等建议表示反对。反对派在酷刑声请一事中推波助澜,其中被讥为“假难民之父”的张超雄,一直鼓吹在不分真假的情况下,为酷刑声请者增加福利,有意见直斥他“慷他人之慨、赚私己之利”。

假难民严重威胁社区治安

在现时酷刑声请政策下,申请者在司法程序期间可获发“行街纸”,从而在市区自由活动,不过一旦司法程序漫长,申请者即变相长期居港,而申请者中不乏根本不符酷刑声请条件的“假难民”。有区议员反映,假难民破坏社区治安、环境,更影响种族共融,批评反对派以“人权”的名义,阻挠社会上提出的改善建议。

争地盘出刀棍 扰社会和谐

深水埗是其中一个假难民肆虐的地区。当区议员刘佩玉向记者表示,酷刑声请者按法律不能在港工作,等候司法程序期间往往变成露宿者或无业遊民,有时更会联群结队,从事爆窃、藏毒、打架等违法行为,区内不少居民都担心。“有女士夜晚返屋企时,被人跟踪骚扰,好惊,之后要屋企人落楼下接。”

刘佩玉又指,在北河街一带,原本已有不少无牌摊贩,现时又多了酷刑声请者加入,加剧了无牌地摊对环境卫生的影响,亦带来阻街、噪音等问题,部分酷刑声请者更因争地盘、抗拒食环署执法等,触发口角打鬥等衝突,甚至会出现刀棍等武器,社区治安风险大增。

刘佩玉认为,目前的酷刑声请问题亦会对香港的种族共融工作带来极大负面影响,因为循酷刑声请来港的部分假难民,在破坏社区治安、环境的同时,亦使在港少数族裔人士的形象大打折扣,而这部分在香港土生土长的少数族裔人士,许多都几代人以香港为家,认同香港社会的价值观,是良好市民,一旦他们被标籤化,社区内难免产生芥蒂、误会,不利於社会和谐。

议员促修例防滥用司法覆核

假难民滥用免遣返声请机制程序问题严重,有建制派议员表示,特区政府除了修改法例防止声请人滥用司法覆核外,亦要推出配套措施,包括收紧相关法援申请及设立收容中心,防止公帑被滥用,保障市民生活安宁。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梁美芬昨日表示,认同保安局建议修订《入境条例》改善免遣返声请和上诉的程序,包括订明声请人须在符合提出免遣返声请资格起三个月内提出,除“非常特殊”和“无法控制”情况外,否则逾期声请将不获处理。梁美芬认为,政府不能将难民个案的处理责任由行政转移至司法部门,应设立更清晰法例,处理免遣返声请个案。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跟进免遣返声请统一审核机制有关事宜小组委员会主席葛珮帆表示,十分认同司法机构与律政司磋商,探讨修订法例,以更有效率地处理酷刑声请。

对於保安局早前提出修订法例建议,防止声请人滥用司法覆核,她期望当局尽快提交相关草案予立法会审议。她又说,政府亦需继续研究其他措施,例如参考外国做法,设定公费法律支援的上限,防止声请者滥用程序及虚耗公帑,以及设立收容中心,避免部分等候声请结果的人士,外出参与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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