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口岸管理和服务办法下月施行
记者从1月18日举行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省首部规范和促进口岸事业发展的政府规章《浙江省口岸管理和服务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26条,全面总结了多年来浙江省口岸发展的实践经验,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对口岸开放管理、通关服务优化、口岸运行保障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不仅填补了浙江省口岸立法的空白,也进一步明确了口岸在浙江省开放型经济中的法律地位。
《办法》按照“数字浙江”建设要求,在全国率先提出加强口岸数字化建设,推进口岸数据无偿共享。《办法》提出要推进口岸查验机构整合监管资源,创新口岸监管服务模式,运用科技设施和手段,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和成本。特别是围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最多跑一次”,深化“放管服”改革,《办法》具体规定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运行、考核等机制,以及“一站式通关服务”“联合登临检查”等一系列组合拳,将进一步深入推进口岸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践。《办法》的实施,对改善浙江省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责编:张丽玮、戴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