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分“三步走” 统筹推进5大重点任务
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湖南三步走
统筹推进5大重点任务 争取2020年全省创新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十
“到2020年,全省创新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10位。到2022年,全省主要指标全面达到创新型省份要求的标准。到2035年,部分关键技术领跑世界,部分重点产业领域具备全球竞争力……”1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科技厅党组书记童旭东介绍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有关情况。
目标
建设目标分“三步走”
2018年10月12日,科技部致函省政府,支持湖南建设创新型省份,我省成为全国第10个获批建设的创新型省份。《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方案》获批后,为进一步凝练建设任务,做好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省政府决定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实施方案》提出,分2020年、2022年、2035年“三步走”的建设目标,形成了远近结合、梯次接续的发展战略。童旭东表示,湖南建设创新型省份是打造“一带一部”区域创新平台,促进东中西部融合协同创新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是加快推动创新引领战略落实落地,实现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发展愿景的关键举措;有利于加快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创新发展经验。
做法
统筹推进五大重点任务
如何建设“创新型省份”?童旭东介绍,要统筹推进五大重点任务。
一是创新型省份建设与高质量发展“二位一体”。加大高质量科技创新供给。巩固和拓宽前沿科技战略高地,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快重大科技攻关及应用,提升高校院所创新能力。同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机制,打造领军企业创新标杆,实施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升”行动,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计划。另外,聚焦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深度融合,提质升级传统制造业,加快培育“未来产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快制造强省建设。
二是创新型省份建设与区域协调发展互为支撑,齐头并进。根据“一带一部”战略定位,按照“长株潭引领、南北融入、东西互补、多点支撑、板块联动”的原则,加快建设一批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区)等区域创新示范区。将发挥长株潭自主创新核心增长作用,为长株潭一体化发展助力提速,辐射带动“泛长株潭地区”、环洞庭湖地区创新发展,提升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形成区域创新协同发展体系,打造东西部合作共赢、优势特色互补的创新发展新格局。
三是创新型省份建设与“三大攻坚战”密切衔接。构筑“一江、一湖、四水、一绿心”的绿色生态屏障和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进一步强化湖南“一号重点工程”的科技支撑。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及质控标准,推动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综合防控转变。强化绿色新型建材、绿色建筑技术等领域的创新。到2020年,每个贫困县培育1个特色产业,支持每个县市区成立1个科技专家服务团。扶持100家新型经营主体,搭建特色产业电商平台。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智慧平台为核心,以品牌建设为驱动力,探索构建农业农村智慧产业体系。
四是创新型省份建设与国家级改革创新战略平台建设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统筹推进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高新区协同发展,积极创建长株潭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国家生物种业技术创新中心、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等战略性试点示范创新平台。打造“两山”“两带”特色创新高地,建设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湘江西岸创新带和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湘江东岸创意带,依托“一江两岸”空间布局,构建长株潭创新核“一体两翼”发展格局,实现科技文化双轮驱动。以国家实验室为标杆,培育高水平实验室——岳麓山国家实验室,加快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区域性科技创新工程,引导形成创新资源和人才高度集聚、合理配置的区域创新高地。
五是创新型省份建设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建设无缝对接、优势互补。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深入实施“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全方位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人才体系,建立柔性灵活的人才激励服务模式。
考核
将建体现湖南特色的指标体系
会上,童旭东还对湖南创新型省份指标体系进行说明。科技部将对创新型省份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价,为加强对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进展的监测和考核,根据科技部《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结合湖南省情,构建了一套落实指引要求、体现湖南特色的指标体系。
据悉,建设指标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采用科技部《工作指引》口径。
一级指标包括区域竞争力、区域创新能力、区域创新创业生态和区域创新特色优势等。
二级指标包括创新实力、企业创新、产业创新、创新人才、创新产出、创新载体、创新服务、创新环境、开放指标和其他指标等。
三级指标分两大类,既有落实《工作指引》规定的硬性考核指标,如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全社会研发(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等指标,又有体现湖南特色的自选指标,如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市州中心城市年度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创建长株潭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等指标。(记者 陈舒仪 通讯员 任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