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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还基层以清风予群众以安全 厦门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2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还基层以清风予群众以安全 厦门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2018年12月25日上午,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自开展扫黑除恶
原标题:还基层以清风予群众以安全 厦门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2018年12月25日上午,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受理的首起“保护伞”案件。海沧区海沧街道青礁村原党委副书记、村主任颜鸣秋犯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

颜鸣秋是厦门市纪委监委开展扫黑除恶“打伞”以来查处的22例“保护伞”问题的一例。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2018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272件357人,立案54件61人,党纪政务处分及其他处理3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规范机制

强化部门联动提升工作质效

市纪委监委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高位推动。

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把手”认真履行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职责,市纪委常委会14次研究相关内容,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明忠6次听取专题汇报,3次深入重点项目工地开展专题调研,先后43次作出具体批示。各区纪委负责人通过干部大会、月例会、专项督导等部署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同时,自上而下成立扫黑除恶违纪查办组,定期研究、制定检查督导计划,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从规范内部工作机制、检查督导机制、线索移送机制三方面着手,通过制定工作方案、考评细则,建立日报、周报、月报制度等,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工作流程,并与公安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强化互联互通。

通过纪委、公安、检察机关的有效联动和法法衔接,涉嫌三个刑事犯罪罪名、违反五项纪律的海沧区青礁村原党委副书记、村主任颜鸣秋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一案,在不到70天的时间里,实现从留置到拘留再到决定逮捕的无缝对接。这是厦门市强化部门联动、提升工作质效的生动体现。

“我们定期与公安、政法等部门沟通联系,做到信息共享、手段互补、密切配合。”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落实纪检、公安、政法等部门的线索移送、信息互通、联席会议、案件协调、线索会商等机制,以便定期掌握突出问题,分析研判形势,协调工作步骤。2018年1月至12月,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互移线索132条。

“打伞”“拍蝇”

净化村(居)政治生态

巡察组入驻同安区西柯镇吕厝社区仅5天,涉嫌阻工等涉恶问题的社区书记、主任双双落马;窝藏陈某杰涉黑案犯罪嫌疑人、充当“保护伞”的翔安区马巷镇山亭社区一名干部被开除党籍;交叉巡察过后,连续两届没有选出村党委书记的海沧区鼎美村彻底甩掉换届选举“困难户”的帽子,顺利选出全面从严治党“领路人”。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往往是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重灾区”,群众反映最强烈,也最深恶痛绝。

对此,厦门市有针对性地选择5个镇街和7个村居,开展三轮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提级机动式巡察和两轮区级交叉巡察,精准摸排情况,及时了解、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因向施工方索要回扣、征拆进度等“好处费”,翔安区新圩镇诗坂村书记、主任等7名村“两委”成员被严肃处理,时任包村领导新圩镇党委副书记、新圩镇组织委员被通报批评问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紧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下沉基层、走村入户、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重点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帮扶领域假公济私、优亲厚友的问题,加大整治和查处基层党员干部侵占集体“三资”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问题。

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保护伞”问题22件22人,采取留置措施7人。重点查处了颜小敏、吕子凉等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广的涉黑案件和“保护伞”案件,起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以案释法

实现惩治成果向预防转化

思明区组织党员干部观摩本委主动摸排的王晓卿涉嫌充当套路贷“保护伞”的案件庭审;湖里区针对农村老人协会涉及黑恶问题开展整顿,规范老人协会教育管理;同安区组织部门对9个软弱涣散的村(居)党组织进行整顿……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同时,厦门市立足固本培元,坚持边查边改,修复政治生态,巩固、扩大斗争成果。

在村居换届的关键节点,选取吕水草、陈水宏、颜鸣秋等三起村居换届贿选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在查处涉黑涉恶案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后,及时组织案发单位剖析原因,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组织现场旁听庭审,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铲除产生黑恶势力的土壤。

“对我触动很大,一定要审慎使用组织交付的权力。”2018年11月13日,集美区纪委监委组织镇(街)、村(居)干部及案发地群众等约120人旁听该区后溪镇岩内村原主任连华唐涉恶案件的庭审,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威慑力,实现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下一步,将继续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彻查背后腐败问题,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各行业、部门开展督导、传导压力,对扫黑除恶工作履责不到位、推动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倒逼主体作用发挥,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厦门日报记者何无痕通讯员厦纪宣)

(责编:陈蓝燕、吴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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