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法院2018年亮点工作综述 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收结案数创历史新高,司法绩效创历年最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行攻坚、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等重点工作领域亮点纷呈、成效明显……” 1月22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2018年亮点工作。
2018年,全省新收案件79.2万件,旧存17.1万件,结案88.7万件,结案率达92.1%,结收比达112%,居全国法院第1位;其中,省高院收案1.2万件,结案1.3万件,结案数同比上升13.3%。
扫黑除恶,以雷霆之威震慑黑恶势力犯罪
黑恶不除,民无宁日。
省高院坚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省法院全年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896件3312人,省高院组织开展5次集中宣判活动,公开发布31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了有效震慑和强大打击。
湘潭中院、邵阳中院分别对黑恶势力犯罪主犯张议、张华佰一审判处死刑;常德中院依法审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文烈宏等25人涉黑案,对文烈宏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娄底中院审结的曾宪波犯罪集团案入选全国扫黑办首批涉黑涉恶典型案件。全省法院坚持深挖彻查“保护伞”,向监察、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29条,审结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案件无一缓免刑。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4次专门推介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2018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我省召开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座谈会,对湖南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执行攻坚,各项主要指标居全国法院前列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环节。如何使“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执行湘军”勠力同心,英勇奋战。
省高院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部署要求,举全省法院之力推进执行攻坚,全年共执结案件20.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663.9亿元,各项主要指标均居全国法院前列。
省高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着力构建破解执行难综合治理大格局,从严夯实主体责任,开展3轮全覆盖督导,对执行质效排名靠后的院长进行集体约谈,5名基层法院副院长被调整,4名执行局局长被免职。全省法院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万例;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高效查询被执行人存款、房屋、车辆、证券等财产;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累计拍卖物品2万余件,衡南县人民法院以106.2亿元成功“网拍”潭衡西高速公路收费权,创全国法院“网拍”成交最高纪录;严厉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6762人,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的“两限”措施24.9万人次,拘留7768人,罚款467人,判处拒执犯罪134人;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为8686名农民工兑付工资及工程款4.9亿元;加强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和流程管理,全面启用“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执行工作现代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主动服务大局,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
省高院制定《关于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10条司法举措,为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做出总体筹划部署。全省法院聚焦重点领域,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组织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活动,审结各类金融案件2.8万件,有效防范地区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精准对接脱贫工作司法需求,依法严惩贪污、挪用扶贫款物等犯罪123件157人,对诈骗国家扶贫资金的村干部杨有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强化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保护“母亲河、母亲湖”环境资源审判“春雷行动”,发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白皮书”,全年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389件。岳阳中院审理的林源纸业公司水污染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多措并举提升审判质效
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在哪里,司法改革就从哪里切入。
全省法院深化司法责任制及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员额法官动态调整机制,全年遴选法官426名,退出员额239人。省高院倡导建立完善新型审判管理机制,通过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对案件进行全程留痕监督,要求院庭长就“四类案件”17种情形加强事中监督;开展“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旧存案件下降55%,全省法官年人均结案157件,超过300件的有399人;稳妥推进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实现财物上收和领导干部、人员编制的省级统管;推进省以下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确保基层法院内设机构压缩43.4%,真正实现扁平化管理;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指导长沙两级法院完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共审结4725起案件6601人,当庭宣判率100%;推进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29.7万件;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贯彻新颁布的《人民陪审员法》,选任陪审员9464名,发挥“七人合议庭”在审理社会影响重大案件中的作用。
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全面从严治院不手软
作风建设事关法院形象、法官形象,事关公平正义。
省高院党组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雷霆之势全面从严治院。扎实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从办案纪律、会风会纪、上下班纪律等抓起,切实整治“冷硬横推”“慵懒散松”等问题,下发通报12期,公开曝光223人。一些久治不愈、易发频发、习以为常的不良作风得到根本扭转。省高院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办法和“十二条禁令”,对于接受当事人吃请、与律师不正当接触、充当诉讼掮客等违反“禁令”的行为,一律先免职再处理。省高院认真接受最高法院司法巡查,反馈的39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省高院对机关部门、下级法院等9个单位开展司法巡查,督促整改问题178项。省高院党组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省高院行政一庭原副庭长郑波、张家界中院原副院长覃遵月、娄底中院执行局原局长肖学军等人徇私枉法案件,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清除害群之马,确保法官队伍纯洁。
“我们要自觉履行新时代新担当新使命,立足实际、放眼全国,对标全国先进法院、先进经验,推动新时代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力争走在全国前列”,在2018年省高院召开的全省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对全省法院提出了明确要求。面对2018年全省法院沉甸甸的成绩单,湖南法院人信心满满,必将在新的一年开创新的辉煌。(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文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