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1日通报了2018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情况:全省62个考核断面中,51个断面水质类别达到国家和我省签订的《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8年水质目标,达标率为82.3%,与2017年相比,达标断面个数减少了10个。此外,全省在用3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有17个水质超标,其中2018年新增4个。
据了解,2018年全省62个考核断面与2017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个数减少10个,劣Ⅴ类水质断面个数持平;水质类别变差的断面有19个,其中未达标且水质类别变差的断面个数有11个;水质类别变好的断面有2个。新增加的4个超标水源地是齐齐哈尔市浏园、牡丹江市西水源、黑河市小金厂、鸡西市和七台河市兴凯湖。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双鸭山市、黑河市及大兴安岭地区优良水体比例未完成年度目标。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黑河市、绥化市和大兴安岭地区共有11个断面未达标,其中七台河市新增全省唯一一个劣V类断面。
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水环境质量改善,提高政治站位,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各级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断面施策,要从合理确定生态用水需求、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畜禽污染治理等8个方面入手,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从根源上解决水污染突出问题。各地政府要专题研究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不达标问题,查找水质超标原因,形成问题清单,结合当地“一河(湖)一策”,制定达标方案并贯彻实施。达标方案要根据实施进度和水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实施成效,接受媒体和舆论的监督。(记者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