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梧桐树上鸣金凤 昆仑山下汇英才
2018年,青海省积极创新人才开发培养机制,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吸引了一批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创新人才为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目前,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15.3万人,占全省人才总量的34%,与“十一五”相比,增加26.5%,与“十二五”相比增加5%。
为鼓励广大科学工作者扎根青海、创新突破,青海省启动首届“青海学者”选拔工作,省内5名高层次顶尖人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青海学者”称号。“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与“青海学者”计划同为全省高端人才支持项目,为青海省评选出283名引进人才和383名培养人才、29个创新创业团队。人才队伍品牌的打造,让青海省人才发展的规划体系日渐成熟,打造出一套适应省情、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人才引擎”。
要让“人才引擎”真正驱动起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是重点,创新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是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动服务人才强省战略发展需要,突出人才评价机制创新,设计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技工院校教师职称改革的顶层政策框架。
全方位畅通职称评审渠道。打破地域、档案、身份、人事关系等限制,非公经济组织人员、援青人员、军队转业、自主择业人员、参加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中央驻青单位人员均纳入职称申报范围。
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评价机制,鼓励高校、高职院校教师结合从事工作申报其他系列职称资格,促进双师型队伍建设。
建立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为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本土人才和入选高端创新千人计划的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跨级别申报职称,且不受岗位数额限制。对博士、副高及具有相关专家荣誉称号的高端人才通过“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直接考核聘用。对硕士、紧缺性人才,以及播音、艺术、体育类、工勤类等特殊人才,审核招聘方案后,由用人单位采取考核聘用方式,精准测评,灵活引进。2018年青海省新聘博士生82人、硕士研究生105人。
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破除人才成长羁绊,拓宽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对于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 。
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为人才和用人主体松绑。下放4所高校(科研院所)正高职称评审权,西部矿业、青海省投资公司等企业自主开展评审工作,为西宁地区下放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2家三甲医院开展自主评审。
我省8个市州建立了“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人才评价制度。首次组织开展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62名基层人员取得了基层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兑现了工资待遇。
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齐驱并进,建立退出机制、打破聘任终身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考核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为进一步把青海打造成为西部地区具有影响力的人才聚集地,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动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博士后工作站、继续教育基地和专家服务基地等平台,为各类高层次人才开发培养、创新创业、优秀智力资源共享提供了支持。首次中国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和中国博士后科技服务团(青海行)活动,丰富了人才智力援青服务的形式和内容,有利于汇聚、引导高层次人才向艰苦地区柔性流动。
深入实施知识更新工程,组织开展4期国家级高级研修培训班和12期省级高级研修班,培训1120余名生态保护、互联网、光伏产业、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同时,进一步深化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和出台了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及支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等系列政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推进,人员安置、岗位设置等重点工作有序进行。
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数达到4094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08%。围绕医改教改需要,招聘384名医务人员充实县乡医疗机构;招聘1893名教师(含149名特岗教师)到中小学校,整合全省中小学教师和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实现特岗教师 “当年招聘、当年纳编”,缓解基层医疗机构和中小学校人员短缺问题。
其中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总体结构控制比例提高了15%,基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分别提高了5 %,基层医务人员的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提高了近10 %,高级工以上比例由25%提高到40%,技师以上比例由5%提高到10%。各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结合实际,用足用活有限的岗位资源,以解决结构性的评聘矛盾。
盘活岗位资源,更要用活人才。青海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出台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全省科研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等形式,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