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近期印发《泉州市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旨在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和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方案》明确,2019年,泉州将基本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统筹整合;2020年,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分配、互相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并根据农业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适时地调整完善。
《方案》的统筹整合内容,包括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的整合,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的整合,以及改革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
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方面,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泉州合理整合归并涉农专项资金。现行由市政府统筹使用的特色现代农业、美丽乡村、扶贫和海洋经济等大专项,改为由市级涉农部门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整合。归并整合后的涉农资金,进一步明确政策目标、扶持对象、补助标准、实施期限、绩效管理等。同时,探索试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以部门为单元,对行业内的涉农专项,在预算编制环节设置大专项,市级涉农部门要根据各项涉农资金应当保障的政策内容,设立任务清单,给予县级不同的整合权限,实施差别化管理。
行业间涉农资金整合方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县级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年)和资金统筹整合方案,衔接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相关涉农专项规划,以规划来引领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与集中投入。同时,加强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促进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
为改革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泉州将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推进资金管理方式由“项目管理”转向“任务管理”。市级涉农部门要进一步下放涉农项目审批权限,赋予县级相机施策和统筹资金的自主权,强化各级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的责任,不断提高项目决策的自主性和灵活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与规划,泉州还将编制政府投资项目的三年滚动计划,加强各类涉农项目储备,对相关项目库内的项目实施动态管理,确保项目发挥效益,并根据项目的性质,采取投资补助、民办公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不断提升涉农项目的公众参与度。(记者蔡紫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