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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2017年陕西榆林孕妇跳楼事件吗?疼痛难忍的分娩阵痛,让一名孕妇选择了轻生,也引发了一场关于“分娩镇痛”的大讨论。如果使用了镇痛分娩,这样的悲剧可以避免。
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在全国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3月22日,新京报记者在国家卫健委官网看到,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名单近日发布,全国共有913家医院进入名单,北京市共有35家。
2018年11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以进一步规范分娩镇痛相关诊疗行为,提升产妇分娩镇痛水平,提高围产期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分娩镇痛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0年),试点范围是在具备产科和麻醉科诊疗科目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或妇产专科医院。国家卫健委要求,试点医院进一步规范分娩镇痛技术操作,不断完善优化分娩镇痛管理和服务流程,提高医务人员及公众对分娩镇痛的认知度,在保障母婴安全的前提下,普及分娩镇痛技术。
根据要求,试点医院应提高分娩镇痛技术水平及产妇分娩方式选择的科学性,增强医院与相关科室对分娩镇痛的认识,加强对孕产妇及家属的健康宣教,并发挥试点医院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帮扶、协作、接收进修等形式,将分娩镇痛技术向其医联体内其他医疗机构推广。
此次发布试点医院名单后,各试点医院将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定期组织对辖区内试点医院进行培训、指导、评估和考核工作。而专家工作组将做好相应技术支持工作。2020年9月-2020年12月,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组织对辖区试点工作进行自评估;国家卫健委组织对全国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进一步在全国推广分娩镇痛。
新京报记者 王卡拉 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编辑 赵昀 校对 卢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