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函:
4S店的曹经理拿出一张告知函,上面说,这辆车是长库龄竞拍车,到4S店进行下列检查及维修,客户签收那里,有柴先生公司的盖章。曹经理介绍,这辆车的生产年份是2014年,前两年被厂家用来当做展车,到全国各地展览,期间有些小的损伤,都会随时修好,等到出售的时候,还要进行全车整备,达到奔驰厂家的交车标准。
杭州东星行奔驰4S店售后部 曹经理:“在厂家,北京那边进行的一个油漆修补,它是因为所有的活动是有一些保险的,并不是我今天要做就做了,因为它也是对后期这台车负责,所以说会留下记录,交车前给客户的整备工作,它是划痕,我再三要强调这一点,和碰撞是两码事。所以说也不存在是一台事故车,在划痕的一些修补,我们如果在销售过程当中,只是口头告知,没有书面告知,我们的工作上是存在瑕疵的,我们也愿意跟客户进行协商。”
要求退一赔三,双方没谈拢柴先生考虑走法律途径
柴先生表示,购车时,工作人员并没有口头告知划痕的情况,他要求4S店退一赔三,曹经理表示无法承受,但可以提供价值1万元的补偿。柴先生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