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经济高层对话达成十点共识 同意深化第三方合作
中新社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 张蔚然)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14日在第五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会上作总结发言,归纳本次对话双方达成的共识。
王毅表示,在中日关系持续改善发展、世界经济形势深刻复杂变化的大背景下,中日两国作为世界第二、第三大经济体,双方20多个政府部门高级官员坐在一起,就如何加强彼此合作,共同应对挑战全面深入沟通,其意义和价值既体现在双边层面,也体现在地区和国际层面,有利于推动中日经贸合作,有利于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
王毅表示,本次对话进行了建设性讨论,在迄今合作基础上形成诸多共识。
一、共同维护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体制,继续深入推进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努力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就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不断营造自由、开放、包容、有序的国际经济环境。
二、日方表示将派遣高级别代表团来华参加中国举办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致力于拓展相关合作。中方期待日方以更加积极明确的态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日方积极评价中国举办国际进口博览会,表示将继续参与今年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三、继续推动落实历届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成果,加强G20机制框架下的合作。日方欢迎习近平主席出席G20大阪峰会。中方支持日方办会并取得积极成果。
四、就气候变化、海洋环境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全球环境议题加强沟通合作。开好第十三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积极探讨氢能等能源领域合作。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
五、落实领导人共识,共同推进年内结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推动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尽快取得实质进展。
六、双方充分肯定中日创新合作机制首次会议取得的成果,将在更多领域加强交流合作,保护知识产权,共同推动创新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七、进一步深化中日第三方合作。中方欢迎日本企业积极利用中欧班列及双方企业在泰国东部经济走廊(EEC)项目合作中取得的进展。
八、合作应对老龄化挑战,共同探讨相关解决方案,着重加强在老年照护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九、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共同构建公正、公平、非歧视的营商环境,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日方积极评价中国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方面的重要举措。
十、积极推进地方经贸合作,推动双方更多城市间建立经济合作伙伴关系,推动更多高水平的务实合作,更好服务两国地方区域经济振兴。
王毅表示,中日双方要继续以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为指引,积极把握机遇、开创合作新局,共同推动中日经贸合作实现新的更大发展,为世界经济稳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