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大力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 滨海新区第一轮排查入海排污口634个
天津市高度重视渤海综合治理工作,制定了《天津市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计划两年期间全面查清本市海域所有入海排污口底数,制定入海排污口整治方案并推动实施。近期,滨海新区已经组织完成第一轮地面排查任务,共排查入海排污口634个。
“本次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海洋污染问题表象在海里、在水中,但实际上根子是陆地、在岸上,因此,按照海陆统筹、以海海定陆和水陆统筹、以水定岸的原则,把入海排污口的排查和整治作为一项首要任务推动,就是要使得陆源污染物向本市海域的排放能够明显得到控制和降低,海水水质、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介绍,天津入海排污口排查以“五级排查”方式推进,第一级为地面自查,由滨海新区和各责任单位结合排查溯源的基础底数,对排查范围内入海河流、沟渠、码头、工业聚集区等重点区域及暗管、渗坑、裂缝等开展自查。第二级为海上排查,对照第一级地面自查情况,对本市海岸线以下排水口进行排查。第三级为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由滨海新区结合地面排查结果确定本市入海排污口基本名录。第四级为市级排查,由市相关委局组成联合核查组开展核查。第五级为配合生态环境部组成的现场核查。
入海口排查在落实“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时,预期达到以下成果:一是“查”,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实现应查尽查;二是“测”,按照“边排查、边监测”原则,开展入海水质水量监测;三是“溯”,在排查和监测的基础上,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污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四是“治”,按照“一口一策”工作原则,逐一明确入海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类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整治,最终有效管控各类入海污染排放,为渤海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奠定基础。
据了解,目前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滨海新区政府制定了《滨海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截至3月底,滨海新区已经组织完成第一轮地面排查任务,共排查入海排污口634个,同时制定无人机飞行方案,近期将正式开始飞行。(记者 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