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全球报道:超尴尬!网上招嫖,竟把钱错转给了女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06  来源:搜狐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超尴尬!网上招嫖,竟把钱错转给了女友!警察都看不下去了大家都知道,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但近日,一小伙在网上招嫖的

原标题:超尴尬!网上招嫖,竟把钱错转给了女友!警察都看不下去了

大家都知道,

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

但近日,

一小伙在网上招嫖的事情

却被自己意外曝光了!

且还是在警察蜀黍的面前,

啥情况?

宾馆内争吵不休的小情侣

5月3日晚上11时,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沈家营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宾馆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一男一女在宾馆内大声争吵,影响了其他顾客的休息,请求民警帮助。

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原来,发生争执的是一对20来岁的小情侣,而争吵的起因更是让民警大吃一惊。

当天晚上,小杰从武汉回到黄石,与朋友聚餐后,他们入住沈家营附近的一家宾馆。期间,小杰独自在房间倍感无聊,于是上网招嫖。 双方谈好价格后,小杰通过微信转账400元,并附上宾馆的具体地址和房间号,要求对方尽快赶到。

嫖资误转给女友,悲剧了!

半小时后,小杰的女朋友小敏气冲冲来到宾馆,对其一阵痛骂,小杰查看手机,这才发现自己将钱错转给了自己的女友。

小杰连忙向女友道歉,但小敏情绪愈发激动,依然不依不饶、破口大骂,小杰觉得自己在公共场所丢尽脸面,便当场与女友大吵起来。

(剧照,图文无关)

民警了解事情经过后,对双方展开教育劝说,告知小杰招嫖是违法行为,希望他洁身自爱,同时耐心对小敏做思想工作。

最后,小敏情绪趋于稳定,双方达成协议,会就感情问题作进一步协商处理。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闲来无事网上招嫖,

孰料竟把“嫖资”误发到女友的手机上,

这本应是剧本上的故事,

却在我们生活中真实发生了。

网友评论更是炸开了锅!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