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下好这盘 “ 大棋 ”,他们所在的公司积极进行直播平台推广,很多网民被直播表象所吸引,进而进入到直播 “ 房间 ” 中的赌博链接,通过充值从 “ 游客 ” 变为 “ 赌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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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家住张家港的陆某,和报案人刘某一样,进入直播平台,参与到 “ 猜车标 ” 游戏当中,接连押错 “ 车标 ”,一夜之间,他就损失了人民币 2 万余元。然而他没有选择和刘某一样向公安机关报案。了解到充当直播平台 “ 房间 ” 代理可以拿到 15% 的提成,他如法炮制,另辟 “ 房间 ”,招募主播,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而像陆某一样人还有很多,该网络组织的绝大多数涉罪人员是社会闲散人员,被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的幌子吸引而来成为赌客,逐渐了解该网络赌博规则,为获取赌博活动中 15% 提成逐渐成为开设网络赌场犯罪中的一分子。
整个网络赌博组织通过这样 “ 发展下线 ” 的方式,呈现出一种蔓延状态,短短 1 年的时间,涉案人员涉及来自 21 个省份的 118 人、赌资达人民币 3.4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