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效应,打造第一家园
两岸一家亲,两岸一家人。闽台渊源最深厚、往来最密切、交通最便捷,福建完全有条件也应当在推进两岸深度融合和实现应通尽通上走前头、作示范,进一步扩大政策效应,致力把福建打造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2018年2月,国台办、国家发改委等29个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措施”),为台湾民众来大陆发展提供重大利好。2018年6月,福建发布《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包括扩大闽台经贸合作、支持台胞在闽实习就业创业、深化闽台文化交流、方便台胞在闽安居乐业等四个方面的 66条具体措施。福建省的66条措施聚焦台胞台企,包含就业、创业、学习、生活发展等各方面的需求,突出先行先试,突出人才交流,突出民间往来,推动闽台交流合作更加热络、更有成效。
2019年5月,福建又出台了 《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就加快两岸应通尽通、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和加大文化交流力度等出台42条措施。推进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率先实现金门、马祖同福建沿海地区通水、通电、通气、通桥。《实施意见》既“着眼大局大势”,又“注重落实落细”,着力在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上先行先试、闯出新路,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中共福建省委书记于伟国在第十一届海峡论坛大会上表示,福建将根据台胞台企台青在闽工作生活和创业就业等方面的需要,研究推出更多惠台利民的政策措施,让台胞更多更好地分享福建发展的机遇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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