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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内蒙古男子用"钢珠枪"伤人?官方 案件不涉及枪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25  来源:网易
核心提示:(原标题:内蒙古开鲁“钢珠枪”伤人? 官方:案件不涉及枪支)新京报讯 今日(6月24日),内蒙古开鲁县有消息称,“开鲁发生钢

(原标题:内蒙古开鲁“钢珠枪”伤人? 官方:案件不涉及枪支)

新京报讯 今日(6月24日),内蒙古开鲁县有消息称,“开鲁发生钢珠枪伤人事件”。今日晚间,新京报记者从当地一村民处获悉,嫌疑人系伤者的女婿,使用“钢珠枪”作案。对此,开鲁县委宣传部相关部门一名负责人回应称,今日7时,开鲁县开鲁镇明胜村发生伤人事件,致1人受伤,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该负责人还表示,经过与公安部门核实,案件不涉及枪支,“钢珠枪”作案系谣言,目前正在调查。

今日,开鲁县当地朋友圈传播一则消息称:“6月24日4时许,开鲁县发生一起伤害案,嫌疑人李某某持钢珠枪将人打伤后,驾驶一辆白色荣威350型轿车逃走,车牌号为蒙G0T029。”

一位不愿具名的当地村民向新京报记者透露,该事件是“岳父和姑爷之间的矛盾”所引发,嫌疑人使用的枪支是“上钢珠的那种”,并非真实子弹。另有村民透露,确有人“被钢珠枪打了”,嫌疑人为伤者的女婿。

随后,新京报记者就“钢珠枪事件”向开鲁县委宣传部核实,开鲁县委宣传部相关部门一名负责人回应称,今日7时,开鲁县开鲁镇明胜村发生一起伤人事件,致1人受伤,无生命危险,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该负责人称,经与公安部门核实,案件并不涉及枪支,朋友圈所传“凌晨4时许发生的钢珠枪”事件,“时间和案情均不准确,且当事人也表示事件不涉及枪支。”对于作案工具,这名负责人称,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将及时通报。

内蒙古男子用钢珠枪伤人?官方:案件不涉及枪支


张宪超 本文来源:新京报责任编辑:张宪超_NN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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