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涉事医生收药品回扣及聊天截图。图片来源网络
2018年实施的《浙江省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处理规定》中明确,查实工作人员索取、收受“红包”、回扣不上交或不如实上交,且无正当理由的,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其中,价值在2000元以上、不足6000元的,由所在机构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和职称评定资格,并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医师暂停6~12个月执业活动;价值在6000元以上的,由所在机构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和职称评定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处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医师暂停9~12个月执业活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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