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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我儿豁!”重庆一美容院用“保时捷女”卡通形象打广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08  来源:新浪网


淘宝商家也借此蹭热点卖帽子

7月30日上午,重庆渝北区两路附近,一位驾驶红色保时捷的女子在掉头时与另一辆车的男司机发生口角。网传视频显示,女子先出手给男司机一耳光,男子也反手扇了该女子一耳光,女子的帽子也被扇飞。视频因为开保时捷女子夸张的着装,嚣张的言辞,打人扇脸的动作,以及其丈夫敏感的身份而被迅速曝光走上了网络的热潮,甚至多次成为热搜第一,流量还碾压了众多明星。

保时捷女司机掌掴事件发酵至今,除网民的围观评论外,不少淘宝商家也借此蹭起了热点,顺势营销。记者打开手机淘宝,输入“保时捷”三个字,关键词排列下便出现了“保时捷同款帽子”、“保时捷女车主同款”等。以帽子为例,店铺主页上的展示图片为保时捷女车主在掌掴事件中的带帽画面,售价从十几元到上百元不等。

可是,不是所有“网红”都能带来流量,有的是能被接受的“网红”,有的则是被公众口诛笔伐的“网黑”。记者发现,在淘宝上的“保时捷女”同款草帽,购买者寥寥,有的仅售出1个,更多店铺则显示售出为0。就此,有网友表示:被“保时捷女”戴过的帽子,在很多人眼里,如果自己也戴,有损形象;“降到5元都没人买,本想大捞一笔的商家,如今估计哭晕在厕所。”

律师:已涉嫌侵犯肖像权、名誉权

就此,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该重庆商家未经其本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肖像,侵犯他人肖像权,即便该商家采用卡通形象依然涉嫌侵权,淘宝商家利用负面新闻人物形象博取眼球来推销商品,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伤害公众朴素的正义观和道德情感,也与《广告法》关于广告内容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中华传统文化价值观的要求相悖。

还有律师表示,商家拿保时捷女的肖像做广告,只要没经过肖像权人的同意就可以构成侵权,及时本案当中它是一个卡通形象而不是照片,但是肖像权的内容不限于照片,也就是说卡通形象也在其保护范围内。同时因为刚刚发生前不久的负面事件,很容易让他人误解为是保时捷女利用自己的恶性事件去做宣传,打广告并以此谋利,造成她的负面评价的扩大或者加深,因此也可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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