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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刘雯主动与蔻驰解约或赔1.6亿?媒体:你们想多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15  来源:网易

刘雯主动与蔻驰解约或赔1.6亿?媒体:你们想多了

其一,单方解约是否构成违约?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根据宪法及反分裂国家法等法律规定,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蔻驰等奢侈品企业将台湾或香港等同于国家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及反分裂国家法等规定。

赵占领进一步指出,明星在签订代言广告时,一般会在代言合同中约定品牌方不能从事某些行为、不能损害明星的名誉,一旦因品牌方存在相关行为导致明星遭受名誉或经济损失,则明星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刘雯等明星解除代言的行为是否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首先要看代言合同的具体约定。

“当然,如果代言合同的约定不完善、不全面,明星单方解约行为还是可能构成违约的,因为品牌方将台湾或香港等同于国家的行为虽然违法、甚至属于政治问题,但不必然属于违约行为,所以关键还是看合同约定。” 赵占领称。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张杨律师则认为,“从过往经验来看,明星与品牌方签订代言合同多涉及宣传推广方面的内容,而涉及国家主权内容的可能性不大。”

其二,法律界定如何?

据了解,中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专家指出,蔻驰、纪梵希等品牌涉嫌违反合同法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项条款,但前提是,如果明星和品牌方在约定合同中有上述“解除合同”的约定解除权,那么明星单方解约是没有问题的,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据悉,合同解除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而解除;三是满足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而解除。如果双方签署的合同中已明确写明品牌方存在有损国家主权等言论或行为时,艺人方有权解除合同的相关条款时,在上述行为发生后,艺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构成违约,无需承担返还代言费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但如果没有相关条款的约定,艺人解约在法律上很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在商业及市场上也可能会失去该品牌及其他品牌的合作机会。不过面临这种问题,品牌方可能会考虑到市场及公关等诸多因素选择私下协商解决。

其三,“天价违约金”合理吗?

至于“天价违约金”之争,张杨律师认为,违约责任是以填补对方损害为前提的,以不超过对方损失为限度。双方一般会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违约金额,这个金额如果能够填补品牌方损失的话,那就视为合理,若违约金额过分高于损失金额,则可以请求法院来进行调整。

赵占领也表示,“即使刘雯等明星的单方解约行为构成违约,代言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也需要评判,如果违约金数额超过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30%的,属于违约金过高,还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违约金的数额。因此,有人声称刘雯需要按照代言费的5-10倍支付高达1.6亿元的违约金,这明显是不了解法律。”

品牌方回应解约

多位明星宣布单方解约后,品牌方除致歉以外如何应对也成为一大关注点,中新经纬客户端发现,通过涉事品牌在道歉声明中的回应或许能看出些端倪。

在网友发现CALVIN KLEIN美国官网涉及中国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表述不准确问题后,13日,林允工作室宣布与其停止一切合作关系。CALVIN KLEIN随后发出声明称:“已经针对美国网站内分类选项的误解进行说明和即时修正,并再次确认所有与中国领土描述相关的信息的准确性。我们也重申CALVIN KLEIN 完全尊重和支持中国主权和领土的完整,不存在任何对于中国领土完整问题的错误认知。我们非常遗憾林允与她的团队单方面停止与CALVIN KLEIN 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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