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呼和浩特8月28日电(富丽娟 实习生 李佳奇 李若雨)8月28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最新出台的《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校营养餐配送工作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发布和解读。据悉,今年9月,呼和浩特市第十七中学、新华小学、名都小学、钢铁路小学、贝尔路小学北校区、市第二十七中学、小黑河小学、民航小学、腾飞路小学等九所学校将作为先行试点,实施营养餐配送。同时,呼和浩特市计划在2019~2020年底,通过试点先行、市四区逐步推广、旗县区跟进,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部展开营养餐配送。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副局长余泽强介绍说,呼和浩特市四区中小学校只有30多所学校有食堂,仅能提供1.6万个餐位,占市四区学生人数的7%,不能满足大多数中小学生在校午餐的需求。着眼于解决家长最迫切的中小学生午餐管理的需求,着眼于解决社会反映最强烈的小饭桌治理的诉求,呼和浩特市积极探索试行配餐工作。
营养餐配送主要形式是两种:一是没有食堂的学校,可由学生家长依据自愿原则委托学校,采取由配餐企业热链加工,集中配餐到班的供餐方式。二是校内食堂不能满足学生就餐需求的学校,可根据学校场地情况进行食堂改扩建,采用中央厨房冷链配送,学校食堂二次加工,分餐到班的供餐方式。
学校学生午餐价格根据健康、营养和经济的原则,由学校、家委会根据配餐公司提供的食谱协商确定。学生午餐费用原则上由家长负担。在校就餐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政府以每人每餐10元进行补助。各学校学生是否需要营养餐配送,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白国民介绍,为加强全市中小学校集体配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学生集体用餐安全,市政府印发了《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校营养餐配送工作实施方案和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校集体配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制定了严格的准入标准,明确学校招投标配餐企业行业标准,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监管责任。
关于家长非常关心的课后服务方面的措施和内容,发布会透露,课后服务时间为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午餐午休管理)、下午放学起至18时前两个时段(下午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申请,学校统一组织开展。
服务内容包含两个方面,其中,午餐、午休管理是将学生午餐午休作为学校德育、劳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综合实践课程设计, 推动学生参与午餐的配送、分配和餐后的清洁整理,开展“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管理,增强学生卫生健康意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和协作能力。在校午休服务一般安排在教室, 学校也尽可能开放图书馆、 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供学生午休。下午课后服务主要是把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有效防控“小眼镜”与课后服务结合起来。指导学生在校完成作业,让孩子轻装回家,尽早入睡,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同时开展自主阅读、走班选修、兴趣小组、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同时,呼和浩特市政府将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教师面向学生开展课后服务核定补贴经费。以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在籍在校人数(学籍库数据)为基数,按生均每月35元标准,每年按10个月核定学生课后服务补贴经费,并将其纳入年度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民办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纳入民办教育奖补政策体系。而且,财政补贴费用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集中教学,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呼和浩特市还将对学校作息时间进行调整,实行弹性离校机制。各旗县区结合实际调整学校作息时间,周一到周五午餐午休时间为90分钟;下午放学后至18时前(具体时间由各旗县区教育局根据小学、初中实际情况确定,最晚不超过18时),学生弹性离校。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营养餐配送项目负责人马波表示,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是落实教育部工作要求的体现,也是综合施策解决家长接送难、作业辅导难等问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