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本市社保的境内来沪人员等可申领,老版明年12月31日停用
今年1月起,上海启动了新版社会保障卡集中换发工作,并计划于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本市户籍人员新版社保卡换发、基本完成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员换发。
目前,《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公布,将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旧版社会保障卡将于2020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持卡人应当重新申领新版社会保障卡。
新卡有三种方式集中换发
1999年,上海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发行社会保障卡,截至2017年底,社会保障卡的发卡总量约为1420万张,基本覆盖本市户籍人口。
随着社会保险制度逐步成熟,国家层面对社会保障卡的技术标准、制作管理以及应用领域拓展等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并大力推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上海适用的制卡标准已与国家要求不尽相符。
自2018年1月起,上海试点换发具有金融功能的单芯片双界面新版社会保障卡,并于今年1月在全市推开。
按照计划,上海将用今、明两年时间全面完成本市户籍人员新版社保卡换发、基本完成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员换发。
新版社保卡集中换发期间主要换发方式分三种:服务银行网点换发、服务银行会同单位批量换发以及网上自助换发。
在全市退休人员和中小幼人员完成办理新版社保卡换发的基础上,今年7月起,在职人员可通过单位批量办理新版社保卡换发。
据了解,即将施行的《办法》共五章32条,包括总则、申领与使用、挂失与补换、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规范了管理主体、申领对象、功能和应用、卡片管理、法律责任、过渡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机构职责调整情况,《办法》明确,市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社会保障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指导、协调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和金融服务等领域中的应用;市公安部门承担市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职责等。
《办法》还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验社会保障卡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情况,推动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应用,医保、卫生健康、金融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社会保障卡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为更加便民利民,并与国家要求保持一致,《办法》对新版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对象范围作了扩展,明确本市户籍人员以及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领社会保障卡,境外人员参加本市
社会保险的,也参照该办法执行。
逐步扩大社保卡应用范围
新版社会保障卡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具有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基本功能,同时具有金融服务功能。《办法》明确,新版社会保障卡的具体应用领域涵盖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劳动关系、人事人才、居民健康管理等事务;鼓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通过社会保障卡加载业务功能,逐步扩大社会保障卡的应用范围。
《办法》还对优化申办流程、细化挂失流程作出了相应规定。按照“一门受理”、“一网通办”的要求,申请人可以通过社区服务网点、银行服务网点和网上服务平台等途径申领社会保障卡,经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后台核验通过后,由市信息服务中心制卡并发放。同时,明确取消新版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的工本费。(记者 谢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