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全球报道:女子遭拖拽跳楼 打骂与跳楼无刑法上直接关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29  来源:网易
核心提示:针对“云南女孩坠楼受伤警方做出不予立案决定”一事,10月29日,曲靖市公安局新闻办发布关于《关于李某池跳楼受伤一事复核情况的

针对“云南女孩坠楼受伤警方做出不予立案决定”一事,10月29日,曲靖市公安局新闻办发布关于《关于李某池跳楼受伤一事复核情况的通报》。通报称,经查,朱某彬、吕某对李某池的劝说、推拉行为,不属于刑法上的不法行为;朱某敏对李某池责骂、打耳光及朱某彬等人的行为与李某池跳楼致伤的结果没有刑法上的直接、必然因果关系。曲靖市公安局认为不予刑事立案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予以维持。

通报称,2019年9月29日,曲靖市公安局接到李某合(李某池父亲)提出的沾益公安分局对其女儿跳楼受伤不予刑事立案决定的复核申请,当日予以受理。曲靖市公安局组织专门力量对沾益公安分局全部调查材料和相关证据进行复核的同时,复勘现场,调查走访相关当事人,调取宾馆及周边的全部视频资料进行审查。

经查,2019年8月13日晚,李某池(女,20岁)与男友朱某敏(男,21岁)在各自与朋友外出娱乐饮酒期间发生争吵。8月14日凌晨5时7分许,李某池与朋友卢某奥(女,20岁)回到沾益卢某奥入住的某宾馆,李某池不愿上楼,为劝李某池与朱某敏和好,卢某奥拿着李某池手机到宾馆406房间找正在上网的朱某敏,李某池独自离开。

6时33分许,李某池来到宾馆找卢某奥取回手机下楼时,在楼梯间与外出寻找李某池返回的朱某敏、朱某彬(男,22岁,系卢某奥男友)、吕某(男,19岁,系4人朋友)相遇,朱某敏先行回到房间。为让李某池回到房间与朱某敏和好,朱某彬、吕某在楼梯间对李某池边劝边拉,朱某彬还拿了李某池的手机。

6时44分许,三人进入房间后,朱某敏责骂李某池,李某池向朱某彬索要手机时,摔破玻璃杯,拿起玻璃碎片准备划手腕,朱某彬遂将手机还给李某池,朱某敏上前打了李某池一耳光,伸脚踢向李某池时被朱某彬拦住。7时12分40秒,朱某彬将朱某敏拉出房间劝解,趴在床上哭泣的李某池突然起身从406房间窗口跳下,7时12分50秒,卢某奥与吕某冲出房间说李某池跳楼,朱某敏等4人赶到楼下将其送医院抢救。

通报称,上述事实有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复勘笔录、现场视频资料、医院病历等证据证实。曲靖市公安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就是否有犯罪事实及刑法关于犯罪的构成要件进行全面审查,认为:朱某彬、吕某在宾馆楼梯间对李某池的劝说、推拉行为,其目的是劝说李某池到房间与朱某敏和好,没有实施犯罪的目的和主观故意,不属于刑法上的不法行为;在房间内,朱某敏对李某池责骂、打耳光及朱某彬等人的行为与李某池跳楼致伤的结果没有刑法上的直接、必然因果关系。

根据刑法罪刑法定原则,以及刑事诉讼法等关于刑事立案的规定,曲靖市公安局认为沾益公安分局作出的不予刑事立案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予以维持。

复核决定于10月28日送达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对复核决定如有异议,可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公安机关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相关民事责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回顾

云南警方回应"20岁女子跳楼不予立案":正开展复核

近日,一篇名为《曲靖沾益某宾馆,一女孩从4楼窗台跳下……》的文章在网上引发关注。该文章称,8月14日7时许,一名女孩从沾益某宾馆4楼跳下,全身20余处损伤,事发前,女孩在宾馆楼梯间被两名男子拖拽上楼。

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10月24日下午发布通报,回应近期备受关注的“20岁女子在被人拉上楼后坠落,警方未立案”事件。通报称,2019年8月14日8时16分,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西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一女子从某宾馆四楼跳下受伤,现已送往医院。沾益分局西平派出所、刑侦大队于8时20分许赶到现场开展调查。

(原标题:警方回应“女子遭拖拽后跳楼”:责骂打脸与跳楼无刑法上直接关系)

(责任编辑:荀建国_NN7379)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