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宣判现场。检察院供图
中新网呼伦贝尔11月28日电 (记者 张林虎)记者2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涉嫌虐待幼儿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并被“从业禁止”。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身为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幼儿园教师,利用幼儿午睡时间,多次对其监护、管理的多名幼儿实施虐待行为,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其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该以虐待被看护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提出“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针对虐待被看护人员犯罪首次作出“从业禁止”,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5年内从事未成年人教育及相关职业。(完)
【编辑:李玉素】
原标题:内蒙古一幼教虐待多名儿童获刑1年半 禁止从业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