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法昨起公开征求意见
白酒税率维持不变 卷烟批发环节拟加税
财政部昨天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昨天公布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甲类卷烟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税率为56%加0.003元/支,比原来增加了11%。乙类卷烟税率为36%加0.003元/支,比原来增加了3%。拟对卷烟批发环节加征11%加0.005元/支的消费税。
此外,甲类啤酒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为250元/吨,以前为220元/吨;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消费税率为40%;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征收10%的消费税。雪茄烟消费税率为36%;高档手表消费税率为20%;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率为15%;白酒消费税率仍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详见A9版
【编辑:叶攀】
原标题:消费税法昨起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