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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教育频道:中国农村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04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中新网12月4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教育部、发改委等五部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

中新网12月4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教育部、发改委等五部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农村学校食堂(伙房)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

    10月12日,钱江晚报记者去杭州第十一中学食堂蹭了顿热腾腾的午饭。这个食堂和别家的食堂很不一样,学生就餐时,不是刷饭卡而是刷脸。也就是说,该校上千名高中生现在全都靠脸吃饭。学生食堂每个窗口前都装了一台“刷脸器”,带摄像头,可以触屏操作,乍看之下,和普通平板电脑类似。学生只要在“刷脸器”前站一秒钟,身份就会被识别出来。然后,姓名、饭卡余额和套餐类型等就餐信息,会出现在屏幕上,点击“确认”,即结账完毕,就能拿到食堂师傅递过来的香喷喷的饭菜。这是杭十一中智慧食堂3.0版。此前的2.0版已经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完成点餐和支付,只是在取餐环节需要凭卡。而3.0版是在2.0版的基础上,增加了人脸识别功能,...
    资料图:中学食堂。

《通知》进一步要求,要按照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伙房)从业人员,并妥善解决其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等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通知》明确,各地要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健全完善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机制、监督考核、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要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餐费自理),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家长代表轮流陪餐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擅自降低供餐质量标准或随意变更食谱的,市场监管、教育行政等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并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学校供餐。

《通知》提出,全国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做好系统数据填报、审核工作,确保受益学生人数准确无误,健全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虚报冒领行为。学校食堂(伙房)结余款项应滚动用于营养改善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营养膳食指导,建立健全营养配餐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引导学生养成健康饮食习惯。此外,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推动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编辑:苏亦瑜】
原标题:教育部:农村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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