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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教育频道:中国义务教育阶段性别差距基本消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06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中新网12月6日电 国家统计局今日在官方网站发布了2018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统计监测报告,报告显示,中国义务教

中新网12月6日电 国家统计局今日在官方网站发布了2018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统计监测报告,报告显示,中国义务教育阶段性别差距基本消除。2018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重为46.5%,近年来,该指标一直稳定在46.4%—46.6%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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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女小学生。章岱 摄

报告指出,2018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4.2%,比2010年提高3.1个百分点;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接近100%,女童与男童无明显差距。

报告也显示,女童接受学前教育、高中阶段的比重稳步提高。2018年,学前教育女童所占比重为46.7%,比2010年提高1.3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女生比重2018年为50.8%,比2010年提高2.2个百分点。

在妇女与健康领域,报告称,孕产妇保健水平提高,孕产妇死亡率持续降低。2018年,孕产妇死亡率18.3/10万,比上年降低6.6%,比2010年降低39%,优于中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同期城市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5.5/10万和19.9/10万,分别比上年降低6.6%和5.7%,比2010年降低47.8%和33.9%。

妇女与经济领域,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占比超过四成,女性就业选择更加多元,2018年,全国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3.7%,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法律方面,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已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以国家各种单行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补充的保障妇女权益和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体系。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30个省(区、市)建立了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将男女平等价值理念引入法规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各环节,创建源头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发展新机制。

报告还显示,妇女参与政府、企业决策管理比重均有提高。

全国女人大代表和女政协委员占比均达历史最高水平。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女代表742名,占代表总数的24.9%,比上届提高1.5个百分点,是历届人大代表中女性比重最高的一届。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中有女委员440人,占委员总数的20.4%,高于上届2.6个百分点,也是历届政协委员中女性比重最高的一届。

女性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2018年,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为39.9%,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重为41.9%,分别比上年提高0.2和0.3个百分点,与2010年相比分别提高7.2和6.7个百分点。

女性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管理。近年来,女性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尤其在居委会组织中参与程度较高。2018年,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占比为50.4%,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已达《纲要》目标;2018年,村委会主任中女性占比为11.1%,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纲要》实施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妇女健康状况区域间发展差距依然存在。虽然我国妇幼健康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仍然存在。2018年,东部地区孕产妇死亡率为10.9/10万,西部地区为25.2/10万,西部是东部的2.3倍。

农村妇女参政水平有待提高。2018年,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所占比重为24%,虽然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也比2010年提高2.6个百分点,但距“达到30%以上”的《纲要》目标仍存在差距。

【编辑:张楷欣】
统计局:中国义务教育阶段性别差距基本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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