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报道:关于对刘镇明拒服兵役行为实施惩处的通告

   2019-12-20 网易6830
核心提示:原标题:关于对刘镇明拒服兵役行为实施惩处的通告刘镇明,男,汉族,2001年4月出生,湖南省石门县新铺镇人,入伍前为常德德才科

原标题:关于对刘镇明拒服兵役行为实施惩处的通告

刘镇明,男,汉族,2001年4月出生,湖南省石门县新铺镇人,入伍前为常德德才科技职业学校新生。2019年9月入伍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某步兵师参加新兵训练期间,怕苦怕累、不愿接受纪律约束,拒不参加操课训练,甚至表达了不让离开部队就要逃跑、跳楼自杀等极端想法。经部队领导、石门县人武部干部及其父母反复劝导仍不悔改,强烈要求尽快离开部队,并愿意承担拒服兵役的一切后果。2019年12月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陆军委员会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给予刘镇明除名处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联合下发的《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湖南省征兵工作条例》以及《常德市人民政府、常德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18〕4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给予刘镇明以下处罚: 1.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2.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3.两年内不得出国(境); 4.两年内不得升(复)学; 5.取消其义务兵优待,并处以入伍地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倍以上罚款,共计30000元;

6.将其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向社会通报。

石门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

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责任编辑:代文佳_NB12498)

 
举报收藏 0评论 0
  • qqzyw999
    加关注1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  违规举报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