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出台细则 重拳打击定点医院骗保行为
在原有重症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病保障基础上,将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全部需要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即可享有医疗保障待遇,家长应在三个月内为其办理医保参保缴费……
王斯文 摄
1月3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今年以来医保领域的重点民生工作进展情况。
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提升百姓获得感、安全感
今年以来,辽宁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制度同步整合,制度整合与做实市级统筹同步推进,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确保各地经办管理效能和基金抗风险能力显著提升,企业参保缴费事务负担得以减轻。
同时,积极提高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在辽宁省残联的支持下,妥善解决重度听力障碍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术医疗费用负担问题,加大再生障碍性贫血等10种儿童血液病、儿童恶性肿瘤患儿的大病保险倾斜力度,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50%,支付比例提高到70%,开通跨统筹区转诊转院绿色通道,确保患儿得到及时救治。
推进全民医保 完善医保筹资运行机制
截至去年11月,全省城镇职工参保1553.2万人,享受待遇721.8万人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8%;城乡居民参保2339.2万人,享受待遇986.6万人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68%。
据辽宁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辽宁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30元,人均政府补助不低于每年520元;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提高到每人每年70元,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水平,最低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60%,最高支付比例达到70%。
辽宁积极开展贫困人口参保及享受待遇情况大排查,健全贫困人口医保扶贫综合管理台账,确保医保扶贫精准到人。截至去年11月,辽宁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全覆盖。为进一步加大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对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统一执行最高报销比例70%,不设封顶线;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65%,部分市提高到70%。截至去年9月底,全额或部分资助贫困人口参保73.5万人,资助资金1.6亿元;实施直接医疗救助68.3万人次,资金支出4.1亿元。
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管好用好老百姓的“救命钱”,是实现人民群众更高水平医疗保障的关键支撑。去年,辽宁出重拳,严打击,处理了4千余家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处罚和追回医保基金近2亿元。
同时,辽宁积极探索建立驻院监督员、医保信用“黑名单”等制度,建立省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专家信息库,并出台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2020年,我们将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开展自查自纠、省局进行抽查复查、飞行检查,仍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制定辽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加快推进医保智能监控,完善智能监控规则,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高科技手段进行医保基金监控。”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道。